▪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中,申报成功企业享受补助政策,网上提交时间:2021年5月26日8:00---2021年6月24日17:30;安徽省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项目需求征集推荐。每个市推荐不超过2项,其中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3个市各增加1项,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城市合肥市再增加1项。2021年安徽省补助有: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咨询:187 5515 022
1.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省财政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发榜方最高1000万元/项配套支持;对符合《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皖政〔2017〕52号)规定加大支持的相关区域项目,支持资金上浮20%。 2.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所在市县先行投入支持,并作为申报省财政配套支持的条件之一。省财政支持资金、市县先行投入资金、发榜方自筹资金比例和使用管理等,按照《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省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资金总额以及申报省支持资金额度。
4.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首次资金拨付证明作为省财政支持资金拨付的凭证之一。
2021年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条件: 领域条件: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节能环保、绿色食品、智能家电、新材料和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提出“卡脖子”核心技术、基础共性技术等重大技术需求。 发榜方(即项目需求申报单位)和主持人等除应符合省科技重大专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需求应为聚焦制约产业或企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重大公益性共性技术以及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项目需求应包含明确的成果形式、技术指标、预期完成时限、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未获得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 3.发榜方不得存在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情况。 4.发榜方2019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2%,有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配套条件,保证项目完成后能率先在企业推广应用。
5.发榜方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重大违法行为。
2021年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材料: 1.填报《安徽省2021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申报书》。 2.发榜方2019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或超过2%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企业2019年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研发费用为准,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另附证明;统计部门数据做重要参考)。 3.提供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2020年新成立的单位,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及研发费用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