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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时间和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1-5-26  浏览次数:1168

关于2021年合肥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时间是在什么时候?申报条件有哪些?试点示范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等,详细内容大家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免费咨询卧涛小编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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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时间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并于6月3日前将推荐意见函以及汇总表(一式1份)、《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一式3份,两个方向的一式6份,以此类推),按照项目类别第(一)、(二)、(三)类报至市经信局工业互联网处,第(四)类报至市经信局装备工业处,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同步报送。

 

合肥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条件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支撑,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应在安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三)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市经信局负责推荐,合肥市推荐总数不超过8个,其他市推荐总数不超过5个,其中各市推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不超过3个。省直管县试点示范项目由所在市经信局一并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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