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蚌埠市做好2021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和第二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5-27  浏览次数:1269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绿色工厂推荐和第二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及第二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

(一)申报企业应是满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暂行办法》第五条基本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基本条件“(七)”中 “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法人代表黑名单”暂不执行)。

(二)各县区经信主管部门按照推荐程序,重点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绿色发展水平的行业中推荐基础好、代表性强且已通过市级绿色工厂评价的企业申报,严格把关并择优推荐(具体推荐数量见附件1)。

(三)申报企业需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要求PDF格式,带公章),并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咨询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

(四)各县区经信主管部门确定推荐名单后,于2021年6月2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及所推荐的绿色工厂评价报告(纸质版两份)报送我局,同时通过“企业云”服务平台将企业电子材料提交我局。

项目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1 8129   QQ:2885218105

二、第二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

(一)请有关区经信主管部门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第二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有关要求督促企业形成形成复审材料,对企业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企业绿色发展现状进行现场复核。

(二)请有关区经信主管部门将第二批省级绿色工厂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于2021年6月20日前一并报送至我局。同时将审核后的第二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材料电子版(盖章PDF和word版)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1

 

各县区推荐数量

 

县(区)

推荐数量

 

 

 

县(区)

推荐数量

怀远县

1

禹会区

1

五河县

1

淮上区

1

固镇县

1

高新区

2

龙子湖区

2

经开区

1

蚌山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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