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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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绿色工厂推荐和第二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及第二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
(一)申报企业应是满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暂行办法》第五条基本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基本条件“(七)”中 “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法人代表黑名单”暂不执行)。
(二)各县区经信主管部门按照推荐程序,重点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绿色发展水平的行业中推荐基础好、代表性强且已通过市级绿色工厂评价的企业申报,严格把关并择优推荐(具体推荐数量见附件1)。
(三)申报企业需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要求PDF格式,带公章),并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咨询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
(四)各县区经信主管部门确定推荐名单后,于2021年6月2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及所推荐的绿色工厂评价报告(纸质版两份)报送我局,同时通过“企业云”服务平台将企业电子材料提交我局。
项目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1 8129 QQ:2885218105
二、第二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
(一)请有关区经信主管部门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第二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有关要求督促企业形成形成复审材料,对企业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企业绿色发展现状进行现场复核。
(二)请有关区经信主管部门将第二批省级绿色工厂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于2021年6月20日前一并报送至我局。同时将审核后的第二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材料电子版(盖章PDF和word版)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1
各县区推荐数量
县(区) |
推荐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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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推荐数量 |
怀远县 |
1 |
禹会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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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 |
1 |
淮上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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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 |
1 |
高新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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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 |
2 |
经开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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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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