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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合肥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条件要求时间

文字:[大][中][小] 2021-5-27  浏览次数:1082

合肥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六月初就要截止了,6月3日之前,想要申报的抓紧时间准备相关材料,并且看下自己是否符合相关条件要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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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条件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支撑,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应在安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三)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市经信局负责推荐,合肥市推荐总数不超过8个,其他市推荐总数不超过5个,其中各市推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不超过3个。省直管县试点示范项目由所在市经信局一并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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