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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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肥市在2021-2021年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那么,2021年巢湖市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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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在本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一年以上,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生产、开发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企业,但尚未达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
(二)产品(服务)的核心支持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畴。
(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效期内)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一项以上授权或进入实审期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2、三项(含)以上授权的其他自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软件着作权等。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五)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有能力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具有较好成长性,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七)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成立不足一年从成立之日起)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八)2008 年至今未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省、合肥市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