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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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安徽省院士工作站?2021年申请条件有何变化?申请材料和申请流程如何?
安徽省院士工作站(以下简称院士工作站)是院士及其带领的科研团队与省内企业、事业或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以下统称承建单位)共同组建的创新平台。旨在加快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科技合作为纽带,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培养创新队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加速科技创新势能转化为经济发展新动能。
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免费咨询热线:18755150066(可加微信) ,0551-65318129
申报条件:
(一)承建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三)与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院士及其科研团队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院士同意与其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开发活动。
(四)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期保障。
(五)规范院士工作站名称,统一为“承建单位全称+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六)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目标、为院士及其团队开展科研活动所提供的支持条件、双方权利和义务、详细合作计划。合作期限原则上为3-5年,确因重大科研任务需要的,可延长期限。
(七)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申报材料:
(一)《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登记备案申报表》,其中包括承建单位基本情况、院士及其科研团队情况等。
(二)承建单位与院士及其团队合作协议。
(三)《院士确认函》。
(四)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程序:
(一)承建单位通过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登记备案材料。
(二)归口管理部门对登记备案材料进行初审、社会信用记录查核。
(三)省科技厅对院士工作站登记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
(四)省科技厅对通过登记备案的院士工作站授牌。
已撤销登记备案的院士工作站,再次与同一院士开展合作并续签协议的,可将登记备案申报材料直接报省科技厅,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予以续备案。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安徽省院士工作站认定新的政策内容,如需了解更多,欢迎联系小编解答187 5515 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