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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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请条件包括哪些?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以下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盘点总结,有需要申请的企业请做好准备,也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为您在线免费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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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请条件
(一)新申报企业
1.申请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从事的业务应属于下列范围。
(1)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软件技术服务)、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测试平台)和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基础信息技术服务)等;
(2)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和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3)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2、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
3、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5、企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且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二)复审企业
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请流程
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详见附件)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四)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五)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每年由省科技厅会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申报通知,明确具体的申报材料要求及受理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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