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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是什么?认定条件解析

文字:[大][中][小] 2021-6-22  浏览次数:1796

所谓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以下简称省级传承基地),是指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定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保护、传承传播、利用发展等活动,成效显著且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每三年组织一次省级传承基地认定工作,已命名的省级传承基地需重新申报。具体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流程指南如下:

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认定申报五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二)传承至少1项省级以上(含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

表性项目,有至少1名长期、固定开展该项目传承活动的省级以上(含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入驻;

(三)有较为固定的传承活动场所(原则上不少于一百平方米)、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健全的管理制度、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开展传承活动必需的经费保障;

(四)有较为明确的传承计划和阶段性目标任务,重视整理、保存相关资料,建有系统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档案或数据库;

(五)以授徒或培训等方式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支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且成效显著。

注意:省级以上(含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原则上不再认定为省级传承基地。

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认定准备材料:

(一)申报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方式、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等基本信息;

(二)申报单位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场所规模、资金来源等基本情况;

(三)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入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相关信息;

(四)传承计划主要内容、阶段性目标任务;

(五)已采取的传承措施与取得的传承成效;

(六)其他有助于说明该申报单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辅助材料。

注意:省属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经其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申请,推荐材料应当包括前款各项内容。

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认定流程:

(1)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当进行审核并提交市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2)市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提出省级传承基地推荐名单和审核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3)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复核通过的申报单位进行审议,提出省级传承基地建议名单,经厅长办公会审议研究后,确定省级传承基地候选名单。

(4)对省级传承基地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二十天。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省级传承基地候选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

(5)根据公示结果,审定省级传承基地名单,予以公布并授牌。

以上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流程指南。对于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认定问题免费咨询:187 5515 0022 或者同步添加微信。对政策全面及及时跟踪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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