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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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合政〔2018〕101号)、《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经信电子〔2018〕553号)和《关于合肥市光伏电站度电补贴资金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的通知》(合发改能源〔2017〕32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合肥市光伏电站市级度电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及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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