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长丰县第二十三批规模以下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原省级)拟达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名单的公示

文字:[大][中][小] 2021-7-13  浏览次数:1301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深入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合安办〔2014〕15号)的要求,根据《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标准,经长丰县规模以下安全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综合考核,合肥鑫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通过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原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审核,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长丰县第二十三批规模以下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原省级)拟达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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