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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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2021年省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第一批)项目的通知》(皖科社秘〔2021〕25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一、网上申报和推荐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厅网站,点击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1年7月9日8:00,关闭时间:2021年8月6日17:30(考虑市科技局审核以及退回修改时间,需将截止时间适当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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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用核查及承诺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申报单位需科研及社会信用良好,各单位申报前自行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开展信用自查,确保项目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主持人均不存在信用问题,并填报《诚信承诺书》。
三、执行期限和支持强度
1.执行期限: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2.每个项目省财政资助经费按照200万元/项、15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挡给予支持。
3.第一批项目均由企业承担,每个企业限报1个项目,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市(县)级财政资助金额同省级财政资助金额保持一致(市按1:1进行配套支持)。中央驻皖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3:1。
四、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1.申请单位在线申报后,通过系统在线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暂不需市科技局审核通过)一式一份,签章后报送所属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
2.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审核后,需行文将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1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版2份,农社处和资配处各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于8月9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处,逾期视为放弃。
3.申报项目通过省厅评审并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单位重新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农社处。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