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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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向:
2021年中央引导资金将采取直接补助、后补助等投入方式,重点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开展“百城百园”行动,优化区域创新发展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主要聚焦重点领域支持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相关项目纳入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统筹考虑,本批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一)科技创新基地建设
类别1:国家重点实验室
支持范围:持续支持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对象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用于创新平台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引进、技术合作等。
支持方式:后补助。
支持强度: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每家支持500万元,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对象每家支持200万元、国家重点实验室每家支持50万元。
类别2: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支持范围:支持2020年新认定的省级临床医学中心,用于创新平台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引进、技术合作等。
支持方式:后补助。
支持强度:每家支持100万元。
类别3: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支持范围:支持绩效评价优秀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含“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用于创新平台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引进、技术合作等。
支持方式:后补助。
支持强度: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每家支持80万元
类别4:科技情报创新基地建设
支持范围:支持科技情报创新基地用于基于创新图谱和人工智能的科技创新决策系统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科技研发、技术合作等。
支持方式:直接补助。
支持强度:450万元。
类别5:新型研发机构
支持范围:择优支持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用于创新平台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引进、技术合作等。
支持方式:后补助。
支持强度:每家50-100万元。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类别6:引才引智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支持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地方高校新建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基地”)通过引进外国人才智力,加强技术交流合作,开展重大引智成果培育转化、示范推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
支持方式:直接补助。
支持强度:每家40万元。
类别7:乡村振兴项目
支持范围:以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和皖北地区为重点,支持省级以上农(林)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成果应用与示范推广,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助力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产业发展模式。
支持方式:直接补助。
支持强度:每个项目支持30-50万元。
(三)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类别8: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百城百园”)
支持范围:面向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和2020年度全省开发区评价优秀的省级以上高新区(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不重复支持),择优支持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作价投资、技术转让或许可3类合同,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应用。纳入“百城百园”行动的园区应围绕确定的重点产业,支持承担行动任务的单位。
支持方式:直接补助。
支持强度: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和评价优秀的省级以上高新区每家支持200万元。由所在市科技局推荐、科技厅组织评审,择优遴选项目,每个项目支持100万元。
类别9: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县(市)(“百城百园”)
支持范围:面向国家创新型城市(不含高新区范围)、国家创新型县(市),择优支持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等,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作价投资、技术转让或许可3类合同,将高校、科研院所已取得的具有产业化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应用。纳入“百城百园”行动的城市(县市)应围绕确定的行动主题,支持承担行动任务的单位。
支持方式:直接补助。
支持强度:国家创新型城市每家支持500万元,每个项目支持100万元;国家创新型县(市)每家支持200万元,每个项目支持40-60万元。以上项目均由所在市科技局推荐、科技厅组织评审,择优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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