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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奖励补助和认定条件流程指导分析

文字:[大][中][小] 2021-7-17  浏览次数:1866

2021年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已经开展了!此次截止申报时间将到7月底截止,还请大家注意不要错过时间!以下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奖励补助和认定条件流程等,需要咨询或者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往下看看,也可以在线免费联系以下专人指导电话为你解答服务!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奖励补助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补助经费,每站10万元;

(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补助经费,每人3万元;

(三)、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在站期间每人2万元;

(四)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项目资助经费,每个项目3-5万元;

(五)经国家或省综合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奖励经费,每站奖励5万元。

 

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认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县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园区均可申请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具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相应等级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对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可优先设站。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设站。

 

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认定流程

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设立,由拟设站单位提出申请,按属地原则送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在省人社厅申报指导数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选拔,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

 

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认定材料

1.《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

3.税收缴纳证明(近两年)

4.企业重要获奖证书、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证书、承担重要项目证明(涉密级的要做好脱密工作)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在《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中填写的其他相关资质、能力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按序叠放,胶印成册(一式2份),采用A4双面印刷,排版工整,相关复印件清晰可见(第2-4项材料累计不得超过40页),盖章并扫描成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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