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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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改委通知确定,安徽省“ 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四类奖励补助开始,安徽省时间要求8月16日前提交,合肥市要求6月30日前提交。对于各市申报时间会相应提交些,才能提交申请到省级。一起来看下本次“ 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奖补条件的更新内容:想要申报的企业或者有疑问均可咨询:198 5510 8681 0551-65300518
安徽省“ 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申报类别要求:
本次开展4类事项申报工作:
1.支持新建项目(不含“一事一议” 事项);
2.奖励重大项目团队;
3.支持企业境外并购;
4.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
安徽省“ 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要求条件:
(一)请按照《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 2017〕312号)(以下简称《实施 细则》)和《安徽省政府关于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2019〕30 号)相关要求,组织企业报送申报材料,对照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1、2 、 3、4),并对申报材料的 完整性 和合规性进行把关。
(二)支持新建项目事项中,申报条件第2条调整为项目总投资原则上达到1 亿元及以上(包括研发、建设、设备采购费用等,不含土地价款,下同)。请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和大健康、绿色低碳5个领域进行申报。原则上不安排申请省补助资金低于 10 万元的项目(申报期关键设备购置费不低于200万元)。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事项类别2中,企业申报每3 年为一个周期,周期不能重合,2016年税收不能为零, 3 年累计税收不低于100万元。
(三)支持新建项目、奖励重大项目团队和支持企业境外并购3类事项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财政部门联合上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事项由各县(市)区发改、统计部门联合上报,开发区由经贸局上报。
(四)按照省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各类省级资金奖补的,不得重复申报。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需附材料真实性及未重复申报的承诺(企业法人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