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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热补助!铜陵市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标准和程序!

文字:[大][中][小] 2021-8-24  浏览次数:1128

铜陵市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火热开展!具体铜陵市安排了补助,如何申报,有哪些申报申报,条件流程。铜陵市企业申报或政策问答均可咨询:198 5510 8681

铜陵市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标准:

(一)依法设立、运营两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二)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

(三)年服务中小企业100家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

(四)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六)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要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75%以上。

铜陵市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在“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注册登录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基本情况并上传相应材料。同时,提交平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确保与系统申报信息一致)至所属县(市、区)经信部门。 

2.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要高度重视省示范平台推荐工作,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审核推荐单位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并按时完成推荐工作,其中:申报单位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25日;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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