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合肥礼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8-30  浏览次数:1253

为宣传推广我市优秀文创及旅游商品,打造城市文化旅游知名品牌,经研究,开展“合肥礼物”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名称

“合肥礼物”评选大赛

二、  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0月

三、参评范围及条件

(一)参评范围

凡能够反映合肥旅游文化特色、具备参评条件的农特产品、地方名点、传统工艺品、文化创意产品、旅游纪念品等均可参加评比。

(二)参评条件

1.具有鲜明的合肥历史人文内涵和合肥地方特色并为广大群众喜爱。

2.产品设计创意新颖、独特,品牌效应良好,具有开发导向性、示范性。

3.产品设计合理美观,具有一定的馈赠、纪念或收藏价值。

4.符合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食品类商品需具备相关食品生产、销售许可等。

政策专人免费代理指导电话:19855109130,0551-65300586

四、评选程序

(一)旅游商品企业等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县(市)区、开发区文旅部门,由县(市)区、开发区文旅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推荐。

每个产品申报须按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供文字介绍和图片。申报表中文字介绍不少于100字,不超过300字,主要介绍产品原材料、设计理念、特色等。每个产品提供图片1-3张,格式为JPG文件,单张3MB以上。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旅部门将推荐的产品申报表、照片放进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申报单位+产品名称),文件夹压缩后请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工作邮箱。

(三)“合肥礼物”评选结果采取微信公众号投票、专家评审等综合评定方式确定。先评选出50个礼物,然后在50个礼物范围内,依据产品的创意性、文化性、实用性、美观性、商业性以及后续开发推广进行评分,产生“十佳礼物”。 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立

本次“合肥礼物”评选活动设奖项50个。其中,十佳礼物奖10个,入围奖40个。

获得十佳礼物奖者颁发证书、奖杯及500元奖金;获得入围奖者颁发证书、奖杯及300元奖金。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积极组织辖区内文创及旅游商品企业等参评。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参评工作情况,对表现突出的相关县(市)区、开发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并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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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1“合肥礼物”评选活动参评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参评产品简介

参评产品名称

 


市场参考单价(元)

 


参评产品简要介绍(产品介绍不少于100字,不超过300字)食品类商品需附相关食品生产、销售许可证件复印件。

 



县(市)区、开发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初审推荐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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