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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2021年申报条件程序及奖励

文字:[大][中][小] 2021-9-9  浏览次数:1164
    

关于2021年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条件程序及奖励政策,有申报需求的,可以联系小编这边咨询,该项目包括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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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项目申报主体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其中,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互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应用条件;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具有规模化应用的产品方案和为制造企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经验(申报书详见附件2、3、4、5)。

(二)试点示范项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推荐。试点示范内容包括4类12项,每个申报主体(含中央企业集团)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2类。部机关相关司局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5项。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10项。各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不超过3项。相关方向已获得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技术转化吸收的项目。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二、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奖励

1、安徽省: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皖政〔2018〕95号文件规定: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100万元。
2、合肥市: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20〕6号文件规定:对于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工业企业,按照与省政策不重复原则,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3、芜湖市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给予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并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省级以上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级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那么2021年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意向单位,不妨联系小编这边咨询一下具体申报细则问题,卧涛科技,专注企业服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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