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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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热开展中!2021年合肥市包河区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进行中!关于具体的申报条件范围及时间、程序是怎样的?该项目将到10月初截止!大家可以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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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条件范围
在包河区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主要从事大数据应用、服务、产品制造等有关数据处理活动的企业,具体包括:
1.截至目前尚未通过大数据企业认定的;
2.已通过大数据企业认定,但大数据企业资质到期后未参加复审或复审未通过的;
3.2019年认定及复审通过的大数据企业,其大数据企业证书有效期将于2021年10月到期的。
此外,2020年认定及复审通过的大数据企业不参加此次申报,相关企业应在申报期间登录线上系统填报备案信息。
包河区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管理办法》进行自评,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附件1、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同时进行网上系统填报。
(二)线上注册、申报。线上申报及备案通过“市数据资源局综合管理系统”开展。企业登录系统后点击“企业信息管理”进行申报或备案。
(三)县区初审、推荐。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包河区数据资源局,区数据资源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对于初审未通过的向企业说明原因,对于初审通过的出具推荐意见(见附件4)并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
(四)专家评审。市数据资源局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组织专家评审,由专家组提出评审意见并择优推荐。
(五)审查认定。市数据资源局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结果在合肥市数据资源局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企业颁发“大数据企业”或“大数据示范企业”证书。
包河区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一)申报时间。各企业在10月11日前将初审结果及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包河区数据资源局(经信局)数据与产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根据附件1、附件2相关要求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副本由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保存备查,正本经县区初审后连同推荐意见(附件4)一起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县区未推荐的企业视为初审不通过。线上申报材料分PDF版及word版上传,上传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保持一致,因线上线下材料不一致导致的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备案材料根据附件3相关要求准备。
(三)线上系统注册。根据有关要求,合肥市信息化系统用户须通过合肥市统一身份认证。首次登录“市数据资源局综合管理系统”的企业,可点击登录页面?注册?按钮,跳转至合肥市统一身份认证中心,点击?法人注册?进行注册,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账号需经过系统管理员激活后方可登录。
包河区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注意事项
(一)认定有效期。原《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合数〔2018〕210号)规定大数据企业资质有效期为二年,《管理办法》2021年8月经修订后大数据企业资质有效期调整为三年。2020年及之前认定、复审的大数据企业有效期按二年执行,2021年及之后认定、复审的大数据企业有效期按三年执行。
(二)大数据示范企业。大数据示范企业由市数据资源局综合县区推荐和专家评审意见择优认定,企业无需单独申报。县区初审推荐时应注明推荐对象是否为大数据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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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报告(限5000字以内)
一、企业简介
简述企业组织架构、主营业务、规模、发展状况等基本情况。
二、企业技术创新情况
企业近三年开展大数据产品、技术研究开发及取得的相关知识产权或成果转化情况等;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情况(如千兆宽带、5G、ipv6等)。
三、企业大数据业务情况
企业近三年提供的主要大数据服务或产品的技术路线、应用成效、业务收入、市场前景等。
四、企业社会与经济效益情况
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企业近三年在数据要素流通方面的创新做法;企业近三年提供就业岗位、开展人才引培、参与或组织行业交流活动、取得行业荣誉等情况。
五、其他补充情况
如无则不用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与营业执照注册地不一致的需做说明
三、企业纳税情况
加盖税务局业务受理章的上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四、企业财务情况
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上一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企业大数据业务收入情况
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大数据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需附明细表及相应数据业务合同、发票等数据业务收入证明材料),审计报告出具机构加盖骑缝章。
六、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说明或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企业申请报告》中提到的相关情况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