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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梳理!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奖励奖项及申报程序

文字:[大][中][小] 2021-10-18  浏览次数:1422

关于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请条件要求是怎样的?关于奖励奖项是怎样的?需要怎样的申报流程程序?首先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是分为几种奖项,包括重大科技成就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等等,需要咨询或者代理申请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卧涛小编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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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奖励奖项

省科技奖除技术合作类奖不分等级以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对做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或者技术发明的公民,对完成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可以授予特等奖。

对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的人员,授予重大科技成就奖。重大科技成就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

省科技奖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180项。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人选)申请条件

1. 重大科技成就奖:被提名人原则上应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 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应突出被提名人 的历史定位和科学贡献,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地 位。

2. 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20年3月 31日前公开发表。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国内科技期刊 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篇。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 号为1的单位)应为省内单位。

3. 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0年3月 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论文不作为主要的评审依据。

4. 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组织)应是在与安徽科学技术 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境外人员(组织)。 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5. 外国人作为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被提名人的,需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华 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6. 列入国家、省部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 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并提交验收报告。

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医学类项目,凡未列入国家、省(部)、 市计划的自选项目,需提交单位立项依据及结题验收报告,验收 时间应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

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凡未共同承担国 家、省部计划(基金)的、无共同知识产权的,需提供有效的前 期合作证明材料。

7.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2020年 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 人,不能作为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 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8.2020年度经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 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1年度 省科技奖。(缓评及异议处理完毕不影响再次提名的项目除外)

9. 项目技术内容未获得过其他省部级以上政府科技奖励。

10. 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安 徽省内注册的单位。

11. 提名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的, 将记入安徽省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报程序

(一)提名资格确认

专家提名的,提名前由责任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邮向我办提 出申请,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附件 1,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一奖种一所有提名专家姓 名”。

单位提名的,应符合“组织机构、相关部门”相应类型。首次 开展提名工作的单位,需向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纸 质盖章原件),提交至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安徽省科学技 术厅606室。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名资格。

(二) 提名需求申请

各提名单位应当坚持择优遴选、宁缺毋滥的提名原则,提名 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单位提名前,应 向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提名项目(人选)需求,申请格式 见附件2,电邮及附件标题为“单位提名申请表——提名单位名 称”。

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名 者,符合提名要求的,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向提名者发送提名 号。被提名项目(人选)凭提名号进入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 管理系统正式填报提名材料。

(三) 提名项目(人选)公示

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提名单位、提名 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 附件3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 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 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 评审系统。其中提名单位上传提名单位公示情况,提名专家上传 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提交给 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备查,无需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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