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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最后一批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条件资助政策和培育申请流程方式

文字:[大][中][小] 2021-11-24  浏览次数:1131

2021年最后一批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请进入倒计时!请有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在本月底完成提交,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介绍说明关于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条件资助奖励政策和培育申请流程内容,需要咨询申报的都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政策指导免费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条件

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管理等要素,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在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建设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稳定开展校企合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企业至少与2所以上合肥本地高等院校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并且校企共订人才培养目标,共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创实验实训中心和校外实践基地,共推人才培养过程,共评人才培养质量。

(二)独立举办或作为主要举办者参与举办高等教育、职业教育1所以上。

(三)通过企业大学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

(四)参与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产教融合联盟(职业集团) 1个以上。

(五)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建设产教融合联盟或开展合作协议,累计已开展合作培养、培训学员600人以上。

(六)承担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任务;或与培训机构共同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

(七)近3年接收高等学校或职业院校学生开展每年3个月以上实习实训累计达60人以上。

(八)承担实施1+X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任务。

(九)与有关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开展有实质内容、具体项目的校企合作,开展订单班3年以上,有1届以上的毕业生。

(十)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产教融合实验实训基地,或者捐赠学校教学设施设备,近3年内累计投入100万元以上。

(十一)拥有课程教材或教学辅助产品的知识产权证明(著作权、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不含实用新型专利) 3件及以上。

(十二)拥有与合作院校共享的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1件及以上。

 

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流程

第一步:有申报意愿的企业,应按照上述“建设培育企业范围”“建设培育企业条件”进行自查,确定符合条件并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后进行申报;

第二步:经自查符合条件的企业,下载填写《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请表》(附件1)和《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数据表》;

第三步:请将以下材料分别盖章扫描为PDF格式,按材料顺序依次汇编成册(命名:xxx单位产教融合申报材料),并发送至合肥市发展改革委邮箱 。

1.企业营业执照

2.《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请表》

3.《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数据表》

4.校企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5.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确认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肥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列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并向社会公示。

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时间

(一)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二)视申报企业的数量,采取分批次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公示入库企业名单。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更多政策详情点击:在申报项目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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