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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条奖励!2021年怀宁县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申报咨询

文字:[大][中][小] 2021-12-2  浏览次数:1194
    

为进一步激发怀宁县现代服务业发展活力,促进现代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怀宁县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总共7大条19个小条奖励政策,以下是政策详细内容,如果你想申报其中某个政策的话,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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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怀宁县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支持范围

在本县注册设立、依法纳税、纳入我县统计“一套表”平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市场化运作的组织,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和租赁经营及其他房地产业;商务服务、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培训、卫生健康服务业,文化旅游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不包括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不含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怀宁县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奖励措施

第1条:支持企业加大投资

1.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500万以上,不足5000万元新开工服务业项目进入省投资统计项目库的,奖励项目投资主体5万元,并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价款、房屋等建筑物相关费用,下同)实际投资10%给予奖励。

2.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服务业项目进入省投资统计项目库的,奖励项目投资主体10万元,并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10%给予奖励。

3.对已入库续建项目按当年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10%给予奖补。

 

第2条:推动商贸业及规上服务业企业可持续发展

1.对年度营业收入在5亿元以上、1亿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的限上批发零售企业,且上缴税收比上一年度增长7%以上的,按市政策给予奖励,若市未出台政策,则分别给予24万元、16万元、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限上批发零售企业,且上缴税收比上一年度增长7%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上的限上住宿餐饮企业,且上缴税收比上一年度增长7%以上,按市政策给予奖励,若市未出台政策,则分别给予16万元、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限上住宿餐饮企业,且上缴税收比上一年度增长7%以上,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且上缴税收增长7%以上的限上企业,奖励企业5万元。

同一企业满足两个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只享受一项,不重复享受,且奖励额不超过该企业年度缴纳税收地方所得部分。

2.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营业收入增速10%以上且上缴税收比上一年度增长7%以上的规上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15万元;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营业收入增速10%以上且上缴税收比上一年度增长7%以上的规上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年度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营业收入增速10%以上且上缴税收比上一年度增长7%以上的规上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

奖励额不超过该企业年度缴纳税收地方所得部分。

3.对外地入驻、不占用我县土地等资源,从事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售后服务等业务的服务业企业,年度缴纳税收2000万元以上的(关联企业可合并计算,统计“一套表”平台数据与税收相匹配且个人所得税占比不超过50%),按缴纳税收(含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的80%比例给予等额奖励。本项与上项不重复享受。奖励资金可按不高于50%比例用于奖励给企业高管。

 

第3条:促进商贸业及规上服务业企业入规入限

1.对年度新增的限上批发零售企业、住宿餐饮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企业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年度新增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企业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4条:壮大电子商务业规模

1.对年度网络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2000万元的限上商贸企业,按市政策给予奖励,若市未出台政策,则分别给予16万元、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度网络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限上商贸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年度新获批为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按市政策给予奖励,若市未出台政策,则分别给予16万元、4万元一次性奖励。

企业同时符合第2条及第4条奖励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只享受一项,不重复享受。

 

第5条: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1.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对出口50万美元以上不足100万美元、100万美元以上不足300万美元、300万美元以上不足500万美元、500万美元及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资金支持。

2.对获批省级跨境电商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资金支持。

3.对建设并获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资金支持。

 

第6条:加强品牌质量建设

1.对当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当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当年核准注册的马德里国际商标,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对当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实施保护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对申请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使用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7条:支持县域“数字经济”发展

对企业因开展数字技术创新、市场主体培育、数字经济平台培育、打造数字经济产业生态、推进内外网建设、争取重大荣誉,获得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政策(皖政〔2018〕95号)奖励的,按省级奖补额的30%比例给予配套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怀宁县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条款很多,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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