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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时间和申报奖励补助、流程指南

文字:[大][中][小] 2021-12-21  浏览次数:975
    

本文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2022年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要求是怎样的?认定时间是到什么时候截止?申报奖励补助政策是怎样的?申报流程步骤是怎样的?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也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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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时间

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根据市经信局通知要求报送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以当年工作通知为准。

 

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申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宿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3 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专业技术服务业等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年销售收入4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发展和竞争比较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比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两年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四)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技术创新基础条件,以及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1. 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

2. 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0人;

3. 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专业技术服务业等新业态、新模式企业不低于100万元。

(五)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奖励补助

对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已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合格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新认定的市企业技术中心,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奖补。

对评价优秀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优先推荐申报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技术创新类有关项目。

 

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流程步骤

(一)企业按照市企业技术中心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地经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编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各地经信部门会同同级发改、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根据本办法及当年工作通知要求,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联合行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文件及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市经信局(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抄报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

(三)市经信局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地推荐的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初评,并提出评价意见。

(四)依据初评结果,市经信局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进行现场核实和综合评审,择优予以认定。

市经信局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在受理申请截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之内,联合发文公布认定结果。

 

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

市企业技术中心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运行评价制度。市经信局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运行评价,评价材料主要包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评价程序:

(一)数据采集。市企业技术中心应按当年通知要求,按时将评价材料报送所在地经信部门,并对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数据初审。各地经信部门对市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按时报市经信局。

(三)核查评价。市经信局对上报的评价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一)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评价得分70分至90分(不含90分)之间为良好;

(三)评价得分60分至70分(不含70分)之间为合格;

(四)评价得分低于60分,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

1、材料弄虚作假并经查实;

2、逾期拒不报送评价材料;

3、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3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

市经信局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行文公布。

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从上报评价材料截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公布。

 

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指南(试  行)

为规范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根据《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订本指南。

申请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宿州市经信局工作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编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内容应包括《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已认定的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需参加两年一次的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参照本指南编制评价材料。评价材料内容应包括《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3)、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表(见附件5)。

市经信局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4)对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和评价材料进行评价。

 

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2.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全国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3.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

1.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重大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合作、国际化研发活动等。

4.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重点介绍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和规划

1.企业制定未来5-10年技术创新发展战略情况,及该战略对企业总体发展目标的支撑情况。

2.企业近期在技术创新方面拟实施的重点举措,包括创新条件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重点研发项目部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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