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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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及认定指南有哪些?小编给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申报指南,看完之后对于肥东县项目申报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政策指导专员在线解答。
安徽省政策指导专员:158 5515 5532(同V)
一、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三)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
1、合肥市级高新技术申报工作遵照:常年受理,分批集中认定,每年分两批公示。企业可将申报材料(胶装)一式2份报送至各市县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并将附件1、2、4的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三、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
1、资金补助连续第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或当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标得分情况,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奖励企业研发团队。
2、税收减少企业所得税减少百分之十
3、荣誉资质不仅能获得高企证书,还能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
4、申报其他项目的加分项
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及认定指南的内容就是这些,看完之后对于肥东县项目申报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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