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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高新区兑现2021年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申报条件及补贴

文字:[大][中][小] 2022-3-17  浏览次数:1106

合肥市高新区兑现2021年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申报条件及补贴都有哪些?小编给大家带来了详细的申报指南,看完之后对于合肥市项目申报还有疑问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指导专员在线解答。

合肥市政策指导专员:158 5515 5532(同V)

一、申报条件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申请项目在高新区内实施、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申报程序

合创汇双创载体系统:点击右上角登录,在“政策兑现”模块,按照相应条款要求进行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高新区财政涉企系统;

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直接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即可,未注册请注册账号后再登录申报。

 

三、纸质报送地点和时间及要求

本次所有政策兑现资金申请表进入申报系统下载模板填报,在完成线上提交后报送一式一份纸质材料至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各相关处室。系统与纸质集中受理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3月25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要求胶装,申报书附件顺序按照申报材料所列依次排列,胶装后书脊或者封面加上:企业名称+政策条款名称,例如: xxx有限公司+政策第2条+海外留学人员和外籍专家创业租房补贴

 

四、申报条款和具体要求(详细政策条款见附件2和附件3)

1、政策第2条生产办公用房租房补贴

(1)海外留学人员和外籍专家创业租房补贴

申报条件:海外留学人员和外籍专家(主要股东持股20%以上)在高新区科技孵化器内创办的企业。

申报材料。1、孵化器企业房租补贴资金申请表;2、年度租房合同、房租发票、房租转账凭证(须对公转账)﹔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外籍专家证)﹔4、本人身份证(或护照)﹔5、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获得的专利、奖励证书等);6、公司章程;7、验资报告;8、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系统:高新区财政涉企系统

(2)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在孵企业租房补贴

申报条件:通过2021年度区级绩效考核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其在孵科技型企业享受过历史房租补贴分别不满24个月和36个月的,针对企业租用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场地可申报补贴。

申报材料:1、众创空间(孵化器)企业房租补贴资金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1年度租房合同复印件;4、2021年1-12月房租发票(备注栏机打租赁房间号和租费覆盖日期)﹔5、房租转账凭证(须对公转账)﹔6、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以上纸质申报材料企业无须胶装报送至孵化载体单位,由孵化载体单位填写房租补贴汇总表(附件1)并与房补申报材料胶装后统—报送高新区科技局。)

申报系统:合创汇双创载体系统

(3)加速器企业租房补贴

申报条件:租用区内加速器生产研发用房的科技型企业,2021年度缴纳税收不低于400元/m,最多不超过1000m2,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

申报材料:1、加速器企业房租补贴资金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房屋租赁合同;4、2021年1-12月房租发票(备注栏机打租赁房间号和租费覆盖日期)﹔5、房租转账凭证。(以上纸质申报材料企业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申报系统:合创汇双创载体系统

2、政策第3条生产办公用房购房补贴

申报条件:对2021年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或年实际缴纳税收超过2000万元)高新区高成长企业购置高新集团及其子公司参与投资开发的研发生产用房。

申报材料:1、购房补贴资金申请表;2、2021年度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税务局盖章)﹔3、2021年度税收完税证明;4、购房合同;5、转账凭证和发票;6、高成长企业证书;7、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系统:高新区财政涉企系统

3、政策第6条鼓励人才创业

(1)海外留学人员和外籍专家来高新区创业奖励

申报条件:2021年度海外留学人员和外籍专家(为主要股东持股20%以上)在高新区内首次创办的企业。

申报材料:1、海外人才创业企业奖励申请表;2、合肥高新区留学人员(外籍专家)创业计划书(见系统模板)﹔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外籍专家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4、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获得的专利、奖励证书等)﹔5、公司章程;6、验资报告﹔7、营业执照复印件;8、其他能体现创业项目先进性与成熟度的证明材料。申报系统:高新区财政涉企系统

4、政策第11条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1)建立高企培育制度

申报条件:通过2021年度区级绩效考核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且新增的高企不是原高新区内的高企。

申报材料:1、孵化载体奖励资金申请表,2、2020年和2021年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3、孵化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4、孵化的高企营业执照复印件;5、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6、入驻协议;7、房租缴费发票、付款凭证。

申报系统:高新区财政涉企系统

5、荣誉资质奖励

( 1)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和绩效奖励

申报条件:2021年新认定(备案)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申报材料:1、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申请表(详见合创汇网站双创载体板块线上表单)﹔2、认定证书或批文;3、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系统:合创汇双创载体系统

(2)支持创新能力建设

申报条件:2021年首次认定的省级“一室一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材料:1、研发机构奖励申请表;2、认定文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系统:高新区财政涉企系统

(3)支持企业资质升级

申报条件:2021年首次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骨干企业、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1、各类资质认定奖励资金申请表;2、相应资质认定证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系统:高新区财政涉企系统

6、政策第13条支持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 1)采购两创产品补贴

申报条件:交易企业在高新区市场汇平台交易下单,且合同执行完毕后﹔单笔交易合同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的年交易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1、新经济两创产品采购补贴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交易合同;4、对公转账凭证;5、交易发票; 6、其他佐证材料:如多个买家采购一款产品的不同系列型号,导致合同采购产品名称与平台上架平台并不完全一致,需卖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系统:高新区财政涉企系统

7、政策第14条鼓励科技成果转化

申报条件:(1)经合肥高新区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科技成果,从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以直接购买、许可、作价投资三种方式转移科技成果并进行转化的高新区内企业;

(2)经合肥高新区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科技成果,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合同研发项目管理”转化模式与国内外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合作的区内企业。

(3)经合肥高新区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科技成果,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向高新区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

申报材料:(1)1、企业引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表;2、科技成果合作(转让交易、许可使用、作价投资)协议;3、合肥高新区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文件;4、安徽省技术合同认证登记证明或相关审批部门出具的成果转化证明;5、实际发生交易的资金证明(发票和银行转账证明)﹔6、作价投资评估费用证明(合同、发票及转账凭证)﹔7、作价投资的股权出资证明;8、营业执照复印件。

(2)1、企业引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表;2、科技成果委托研发合同;3、合肥高新区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文件;4、安徽省技术合同认证登记证明或相关审批部门出具的成果转化证明;5、实际支付的资金证明(发票和银行转账证明)﹔6、营业执照复印件。

(3)1、技术转移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请表,2、技术转移机构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实现科技成果转移的材料(科技成果交易合同、科技成果许可使用协议、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协议等)﹔3、实际发生交易的资金进账证明或出资证明;4、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系统:高新区财政涉企系统

以上就是《合肥市高新区兑现2021年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申报条件及补贴》的相关内容,看完之后对于合肥市项目申报还有疑问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指导专员在线解答。

合肥市政策指导专员:158 5515 5532(同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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