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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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要求,为降低和避免无效或低效的投资风险,现向全省征集软件产品的研制需求,用以引导企业对标研制和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须在安徽省境内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 有潜在应用客户,正在研制或有研制计划的单位;
2. 在开展生产、开发等工作过程中有使用需求的单位。
政策专人代理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二、申报产品
符合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要求,经过创新,其研发技术、主要功能或自主可控性实现重大突破,达到省内技术领先及以上水平。包括:
基础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工业软件(研发设计软件、生产制造软件、运营管理软件和工业控制系统等)、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软件、支撑软件(云计算、大数据平台、中间件等)、行业应用软件(民生服务类: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治理类:政务、交通、环保、城市管理等。其他行业应用:办公、金融、商务、农业等)、新兴平台软件(在线展示营销平台、在线通讯协同平台、多媒体平台、移动APP集成平台、国产软件开发平台等)、信息安全软件、嵌入式软件等。
三、研制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
四、相关要求
1. 研制需求征集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
2. 请各市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发展规划,及时组织企业(单位)填写《研制需求申报表》;
3. 请各市经信局汇总形成《研制需求汇总表》,于2022年4月8前行文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版一并上传,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1. 2022—2023年度安徽省首版次软件研制需求申报表
2. 2022—2023年度安徽省首版次软件研制需求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