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安徽省组织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4/1  浏览次数:1345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4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省单项冠军推荐和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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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
1. 基本条件。符合《通知》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对属于《通知》中列出的遴选重点领域的企业和产品,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优先予以推荐。
2. 申请类别。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中择一申请。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3. 推荐名额。合肥市10家,芜湖、滁州、阜阳、安庆、马鞍山、蚌埠市各3家,其他市各2家,省直管县(市)各1家。前三批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满足申请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不占各推荐单位名额。申报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原则上从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中择优推荐。

二、复核工作安排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每3年对入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产品)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请合肥、蚌埠、宣城、铜陵分别组织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材(合肥)粉体科技装备有限公司、蚌埠凯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蚌埠中恒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按要求参加复核并初审。

三、有关事项
(一)组织单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同级工业经济联合会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复核工作。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材料要求。不要求企业提供各类证明材料,企业按要求提供市场占有率等说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审核把关。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单项冠军申请企业(产品)进行初步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对复核申请材料认真组织初审。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
(四)报送方式和时间。申报和复核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线报送系统(dgb.cfie.org.cn)统一填报。由企业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填报和审核方式参见报送系统主页说明),纸质材料在网上材料填报完成后可在线打印,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书和复核申请书及附件等纸质材料需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经组织单位审核后连同正式上报文件、2022年单项冠军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等一式三份,于2022年4月20日前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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