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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申报疑虑!宣城市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流程及申报条件汇编

文字:[大][中][小] 2022/4/13  浏览次数:1033

申报宣城市科技成果评价的流程又哪些?申报条件是什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申报疑虑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看完之后对于宣城市科技成果评价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是想要寻找专业的代办机构,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小编一对一详细解答。

宣城市政策指导专员:158 5515 5532(同V)

一、宣城市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方式

1、会议鉴定:根据金融行业的特点全部采用的是会议鉴定。对鉴定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测试,经过讨论答辩后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会议鉴定的鉴定委员会由七至十五名同行专家组成了。聘请专家的要求是:专家必须学风严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家不能是成果完成人。各行申请鉴定项目必须有鉴定委员会推荐人员名单一份与鉴定材料同时报科技司。

2、函审鉴定(依照国家科技成果鉴定办法的规定进行),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经科技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

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者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要求,项目已正式使用半年以上;

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和权属方面的争议;

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

 

二、宣城市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流程

1、咨询专家

在科技成果评价过程中,由评价机构聘请的,熟悉被评成果研究领域的、对成果评价过程进行专业咨询的专家。

2、选择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

为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具有科技成果评价业务能力,能够独立接受委托,并提供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的服务机构。

3、科技评价专业人员进行评价

在评价过程中负责根据评价标准及相应的评价要求,指导被评价方提供符合标准规定并符合研发基本规律的相关材料,并根据被评价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对技术的相关指标进行等级划分,借助专家的咨询,并最终完成标准化评价报告的人员。

 

三、宣城市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条件

1、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中心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托安徽省科学家企业家协会,在国家、省科技部门指导下,依法依规提供有偿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接受相关部门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

2、评价行为主体中,委托方是各级科技、行业主管部门、高校院所、中央驻皖单位、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受托方是指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被评价机构是指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

3、对被评价方完成的科技成果通过评审、评议、评估、论证、验收等方式,对其学术、技术价值和实用价值进行审查与辨别、评定的行为,对知识产权归属不做评判。

以上就是《解答申报疑虑!宣城市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流程及申报条件汇编》的全部内容,看完之后对于宣城市科技成果评价还有疑问,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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