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下半年“精品安徽”央视宣传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5/6  浏览次数:1130

 为落实支持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2022年下半年,将继续开展“精品安徽”央视宣传工作。现就组织推荐2022年下半年参与央视宣传企业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下半年“精品安徽”央视宣传方案
2022年下半年“精品安徽”央视宣传继续按“三档栏目、不同时长”组合宣传,一般一个月为一个宣传周期。
(一)栏目一:中央电视台CCTV-13新闻频道《新闻30分》中插或之后,即12:00-12:32间每天播出1次。每月宣传4家企业,每次宣传时长30秒。
(二)栏目二(以下栏目六选一,每月宣传4家企业,每次宣传时长20秒,具体播放栏目根据公开招标中标情况确定): 
1. CCTV-1综合《新闻联播》前(18:50-19:00)周一到周六,每天播出一次。 
2. CCTV-2财经《经济信息联播》(20:30-21:00)每天播出一次。
3. CCTV-13新闻《东方时空》(20:00-20:55)每天播出一次。
4. CCTV-1综合《晚间新闻》(22:00-22:30)逢单日播出一次、CCTV-2财经《经济信息联播》(20:30-21:00)逢双日播出一次。
5. CCTV-1综合《晚间新闻》(22:00-22:30)逢单日播出一次、CCTV-13新闻《东方时空》(20:00-20:55)逢双日播出一次。 
6. CCTV-2财经《经济信息联播》(20:30-21:00)逢单日播出一次、CCTV-13新闻《东方时空》(20:00-20:55)逢双日播出一次。 
(三)栏目三:从中央电视台CCTV-1、2、3、4、5、6、7、8、9、10、12、13、15、17等频道中选择不少于2个频道播放,每个频道每天播出不少于2次,播出时间为18:00—22:30之间。每月宣传4家企业,每次宣传时长30秒。具体播放栏目根据公开招标中标情况确定。

政策专人代理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二、支持方式
落实支持制造强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下半年“精品安徽”央视宣传推广费用继续按“一事一议”给予奖补。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精品安徽 皖美智造”央视宣传系列活动,省、市财政分别按50%、30%给予宣传推广费用补助。奖补资金上浮政策按省有关政策执行。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是在安徽省境内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市场竞争优势明显,有一定品牌知名度,成长性良好。
(三)企业自愿申报,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开招标确定的栏目、时段播出。
四、申报材料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上报文件;
(二)“精品安徽”央视宣传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企业生产许可证、企业商标注册证或相关材料扫描件。
五、有关事项
(一)加大政策宣传,提升为企业服务主动性。开展“精品安徽”央视宣传,是落实“加快打造制造强省”决策部署、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是大力宣传推介我省优质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成果、充分展示制造业发展成就的重要平台。各市经信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准确把握、积极宣传“精品安徽”央视宣传政策,提升为企业精准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好“精品安徽”宣传安徽产品、安徽制造、安徽形象的作用。
(二)严格审核把关,树牢“精品安徽 皖美智造”品牌形象。各地要对意向参加央视宣传的企业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报企业符合相关要求。对评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工业精品、省级“专精特新”等企业,优先予以推荐。同时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适度向消费品等宣传效果较好行业的企业倾斜、向革命老区和脱贫地区企业倾斜、向皖北地区企业倾斜。支持各地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组织有影响的企业开展集群式宣传。
(三)严格时间节点,及时做好下半年“精品安徽”央视宣传企业推荐工作。请各地认真摸排2022年下半年意向参加央视宣传企业,于5月9日前将相关申请资料及《2022年下半年“精品安徽”央视宣传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反馈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根据申报情况,按程序确定2022年度下半年拟宣传企业名单,并拟于4月下旬就有关申报工作召开视频解读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