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随着企业越来越多对于项目申报大家都是有一定的了解了,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是宿州、省级大数据企业申报条件梳理及申报材料汇总的内容,对于小编分享的内容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咨询小编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免费咨询了解项目政策(手机/微信:18709834578),赠送项目规划一年。
全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常年可代理申报。
宿州、省级大数据企业申报条件梳理: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当从事以下生产经营活动:
(一)从事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计算、可视化、共享、开放、交易、安全等服务类企业;
(二)从事工业大数据、农业及水利大数据、金融大数据、教育大数据、医疗大数据、交通大数据、物流大数据、应急管理大数据、公安大数据、电力大数据、信用大数据、就业大数据、社保大数据、城市安全大数据等应用类企业;
(三)从事数据收集、传输、存储、计算、安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智能化产品研发生产等制造类企业。
申请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注册地在安徽省,且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具备从事有关数据处理活动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人才、技术支撑;
(三)企业诚信经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四)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营收比例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从事大数据服务和应用类企业。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营收应当不少于1000万元。
①营收大于1000万元(含)小于2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0%;
②营收大于2000万元(含)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0%;
③营收大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0%。
2.从事大数据产品制造类企业。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营收应当不少于2000万元。
①营收大于2000万元(含)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0%;
②营收大于5000万元(含)小于1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0%;
③营收大于1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0%。在大数据领域获得国家或者省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条件。
宿州、省级大数据企业申报材料汇总: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与营业执照注册地不一致的需做说明。
3.企业纳税情况,加盖税务局业务受理章的上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4.企业财务情况,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上一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大数据业务收入情况,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大数据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需附明细表及相应数据业务合同、发票等数据业务收入证明材料),审计报告出具机构加盖骑缝章。
6.其他证明材料,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说明或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企业申请报告》中提到的相关情况证明材料)。
本期关于宿州、省级大数据企业申报条件梳理及申报材料汇总的内容到这就结束了,如果需要可联系小编,我们有专业从事项目申报老师在线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