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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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肥东县共有10企业被认定为合肥市大数据企业,其中新认定7家,复审认定通过3家,肥东县就大数据企业引导培育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肥东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有多少?认定需要什么条件?要经过哪些流程?下面来一次看个明白,想要申报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如何申请。
肥东县大数据企业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肥东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
对获得市大数据企业认定或申报并通过初审的企业,给予Z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肥东县大数据企业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根据当年认定通知,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工作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1.《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书》(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开展大数据产品、技术研究开发及取得的相关知识产权情况,企业提供的大数据服务、产品情况,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竞争优势评价等);
2.与原件核对一致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加盖税务局业务受理章的上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4.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大数据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含明细表及相应数据业务合同发票等数据业务收入证明材料)。
(二)县区初审
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对于初审未通过的,向企业说明原因并出具审核不通过意见;对于初审通过的,出具推荐意见书并将企业申报材料提交至合肥市数据资源局。
(三)专家评审
合肥市数据资源局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达到认定标准的企业择优予以推荐,对于审核未通过的,出具审核不通过意见。
(四)审查认定
合肥市数据资源局结合专家组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后确定结果,并在合肥市数据资源局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无问题的,向企业颁发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证书(或大数据示范企业证书)。公示有异议且经查证后确不符合本办法相关要求的,取消其大数据企业认定资格。
关于肥东县大数据企业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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