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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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蚌埠市《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印发,《清单》中主要包含蚌埠市现代农业扶持政策、蚌埠市制造业扶持政策、蚌埠市现代服务业及建筑业扶持政策和蚌埠市招商政策,本文主要讲解现代农业的奖励扶持政策,想要申报其中奖励资金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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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现代农业扶持政策
一、鼓励农业产业集聚发展
(一)示范区创建
1.实施农产品加工"五个一批"工程,支持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省、市加工强县(强园)、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一县一业"全产业链、长三角基地示范创建,对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重点用于新型主体提高生产能力、品牌、数字农业等建设。
2.对获认定的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推荐申请省级政策并给予地方配套支持,依据绩效情况,省给予最高可达300万元奖励。
(二)休闲旅游区创建
1.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对新认定的五星级农家乐,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文化旅游名县、特色旅游名镇、特色旅游村、休闲旅游示范点(乡村),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2.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对创建成功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获得全国和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称号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新认定为省级、市级休闲农业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重点用于新型主体开展基础设施、品牌、提升生产能力等建设。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支持做大做强
对达到市、省、国家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标准并认定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机制造企业当年产值首次达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农业龙头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支持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对组建产业联盟开展全产业链建设并带动联盟农产品年销售长三角地区达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会长单位每年30万元品牌建设补助,连续不超过3年。支持联盟、联合体和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壮大,对联盟、联合体、协会和食品产业园区、长三角基地农业龙头企业银行贷款、新型农业主体担保贷款给予2%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大力推进品牌化发展
对认定为省级以上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协会组织,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对认证登记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对按照市级以上农交会组委会要求参加各类农交会的主体,给予主体每平方米1000元布展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支持农村电商发展
1.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对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主体与电商企业开展合作,年销售农产品达2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每增加100万元销售额再奖补5万元,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农村新型主体自主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年销售农产品达100万元,给予10万元一次奖补,每增加50万元销售额再奖补5万元,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对年度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按品牌年网络销售额100至500万元、500至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持续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电商企业与市内农业基地、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且年采购额达200万元及以上,网络销售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涉及直接收购脱贫村、脱贫户产品的,年采购额不低于100万元,网络销售额不低于200万元)前十家电商企业(按网络销售额排序),给予网络销售额5%(涉及脱贫村、脱贫户的上浮5个百分点)且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
(一)加强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对按照一个品种、一个团队、一个项目、一个合作院校、一个园区的"五个一"模式,组建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并经市农业农村和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给予联盟会长单位50万元一次性奖补,压于产业技术创新;对新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创新平台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国家级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提升农业机械研发和应用能力
对农机制造企业承担省下达的农机研发任务,研发出新产品且投入生产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经市以上认定的现代农机市场年销售额首次达5亿、10亿、3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5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水稻主产乡镇新型经营主体新建育秧中心且年机插秧服务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验收合格后,给予育秧中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粮食主产乡镇新型经营主体新建以循环式烘干设备为核心的烘干中心,循环式烘干机批处理量超过60吨(含)以上;以连续式烘干塔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连续式烘干塔批处理量超过300吨(含)以上,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烘干中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三)深化农机农艺融合
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对县区承担省下达任务新建1000亩以上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的,验收合格后,给予基地3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对新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且年度作业面积5000亩以上,验收合格后,给予中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县区承担省下达任务打造10000亩以上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验收合格后,每个基地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四)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蔬菜、水果、肉禽、水产等鲜活农产品为重点,建设仓储保鲜、产地预冷等设施,对新型主体按照省下达的建设内容和标准开展冷藏保鲜等设施建设的,按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五)推进生产过程数字化转型升级
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生产过程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数字农业工厂的,对种植业、养殖业生产型企业给予数字农业投资总额的30%、加工业给予数字投资总额的10%奖补,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支持开展农业物联网建设,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设施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农业物联网、农业追溯体系建设的,按照总投资5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打造种业强市
(一)支持种业发展
对省级以上种质资源保护库(场、区、圃),每年给予10万元保种经费。对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种质鉴定的养殖场、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证书的、开展特色农产品脱毒种苗生产10万株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提高科技服务水平
对企业和高校院所转化科技成果获国家、省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配套系),推荐申请省级政策并给予地方配套支持,省依据绩效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对开展公益性共享服务的农业种质资源库(圃),依据资源数量、共享服务等绩效情况,省给予最高可达200万元奖励。
(三)提高中药材种植
支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原料药保障能力建设,推荐申请省级政策并给予地方配套支持。建立中药资源保护体系,支持建设"十大皖药"等道地药原种保护区、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支持在适宜地区建设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规模化加工一体化基地,对首次认定的"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组织开展"十大皖药"药材标准研究,主导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本省道地药材标准,被列入本省饮片炮制规范的,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30万元研究经费支持。
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支持符合条件的本省道地药材增补进入"十大皖药"范围。鼓励将中药材种植(养殖)纳入政策性特色农业保险范围。
五、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
(一)确保粮食安全
1.支持优质粮食基地建设。对市级以上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和龙头企业,开展优质粮食原料生产订单面积50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100元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村新型主体发展大豆生产,对集中连片大豆种植100亩的,给予每亩150元补助。对承担并落实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市、县(区)分别给予每亩50元补助。
2.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工程。加快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新建项目亩均财政投入标准不低于2250元,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亩均财政投入标准不低于2450元。在"十四五"期间,全市确保1个、力争2个县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工程。
(二)支持重要农产品生产
支持菜篮子建设。对新认定为市级蔬菜(含食用菌)标准园(育苗基地)、认定为省级、部级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场的,分别给予新型主体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关于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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