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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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创天地申报条件
申报备案省级星创天地,原则上从已经备案的市(州)级星创天地中择优推荐,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星创天地或运营单位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湖北省内注册满一年并开展业务,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
(三)具有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型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等技术依托单位不少于1家。
(四)具有“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可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具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其中办公及公共服务场地(自有或租赁,其中租赁期不少于5年)总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创业工位不少于15个,可供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使用的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75%。
(五)具有3人以上的创业导师队伍和5人以上的创业服务团队,能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加强科学普及,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六)具有一定数量的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年协议入驻的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不少于3家,且成功孵化企业不少于1家。
(七)定期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及创业活动,创业教育培训包括网络培训、授课培训、田间培训、一线培训,示范现场会、专题培训会等,创业活动包括创新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
二、星创天地申报流程
省科技厅定期集中受理省级星创天地备案申报,申报程序包括:
(一)省科技厅发布省级星创天地备案申报通知。
(二)已认定为市(州)级星创天地的运营单位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准备备案申报材料,提出备案申请。
(三)市(州)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星创天地予以推荐。
(四)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星创天地进行评审和考察,根据综合评估结果,择优备案为省级星创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