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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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0号),为聚焦支持重点、做好项目储备,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省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申报免费咨询:
19855108130(手机/微信),0551-65300128
一、申报条件及材料
详见《省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市经信局申报。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企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经信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三)市经信局、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
(四)市经信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含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2年8月9日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24时,市级、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市级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附件1:省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申报大师示范工作室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作室主持人具备中国或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身体健康,能够坚持设计创作实践。
(二)在安徽省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主要从事能够促进工艺美术繁荣发展的工艺美术创作的主体,工作室须在安徽省境内开展工作,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三)能够以师带徒的方式开展工作,有合理的人才传承梯队,有3名以上相对固定的传承人。
(四)有较完善的创作、设计和作品展示条件,工作室内大师有独立的创作空间,大师示范工作室一般不小于100㎡。
(五)工作室主持人及传承人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一定的艺术理论基础和艺术创作经验,德艺双馨,无不良信誉记录。
(六)大师本人及代表作品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含授权举办)有关活动的奖项或表彰。
二、申报材料
(一)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表;
(二)大师工作室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三)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人员社保缴纳情况证明材料;
(四)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工艺美术大师与传承人确立带教关系有关证明;
(六)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或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证书复印件;
(七)大师本人获得荣誉称号情况、作品获奖情况及被博物馆收藏情况。
三、其他要求
(一)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需满三年方可申报(以正式认定文件时间为准);
(二)该项目年度滚动实施,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