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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创新发展政策的申报正在开展中!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梳理的申报条件、流程及好处,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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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及好处
(一)政策第四条:在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资助基础上进一步奖励;
(1)企事业单位当年发明专利获得授权5件以上(含5件)、10件以上(含10件)的单位,分别奖励3 万元、5万元。
(2)企事业单位当年发明专利获得授权20件以上 (含20件)、 且PCT专利申请10件以上(含10件)的单位,奖励25万元;企事业单位当年发明专利获得授权30件以上 (含30件) 、且PCT专利申请20件以上(含20件)的单位,奖励40万元。
申报条件:(1)上一年度发明专利获权5件以上(含5件)、10件以上(含10件)的企事业单位。
(2)上一年度发明专利获得授权20件以上 (含20件)、 且PCT专利申请10件以上(含10件)的企事业单位;上一年度发明专利获得授权30件以上 (含30件) 、且PCT专利申请20件以上(含20件)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材料:1.《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资金补助申请表;2.《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分类汇总表;3.申请专利补助(奖励)项目汇总明细表;4.专利证书第一页、第二页复印件;5、满足“申报条件”第(2)款的单位需提供PCT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二)政策第五条:企事业单位维持十年以上(含十年)有效的发明专利数量较上一年度新增的,每新增1件给予1万元奖励,同一家单位当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维持十年以上(含十年)有效的发明专利不应为他人转让的。
申报条件:维持十年(含十年)以上有效的发明专利数量较上一年度新增的企事业单位,维持十年(含十年)以上有效的发明专利不应为他人转让的。
申报材料:1.《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资金补助申请表;2.《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分类汇总表;3.申请专利补助(奖励)项目汇总明细表;4. 数量新增的维持10年以上(含10年)有效发明专利年费缴纳凭证
(三)政策第六条:在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资助基础上进一步补助,对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融资并按期还本付息的,按专利、商标评估费和贷款利息总额的25%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可补助15万元。
申报条件: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融资并按期还本付息的企业。
申报材料:1.《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资金补助申请表;2.《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分类汇总表;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商标权质押登记质权登记证;4.贷款合同复印件(企业贷款合同、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合同含质押清单、担保合同等);5.专利、商标评估报告复印件;6.企业已还本付息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政策第七条:在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资助基础上进一步补助,对企事业单位购买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保险费率为5%以内(含5%)的,按投保单位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
申报条件:购买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且保险费率不超过5%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材料:1.《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资金补助申请表;2.《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分类汇总表;3.保险合同复印件;4.保险费凭证复印件(保险费支出凭证、保险费到账凭证及保险费发票等)。
(五)政策第八条:实施软课题研究,经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批准立项、对我区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专利导航分析的,每项支持20万元。
申报条件:经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批准立项、对我区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专利导航分析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申报材料:1.《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资金补助申请表;2.《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分类汇总表;3.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复印件;4.软课题项目研究合同书及专家验收意见表。
(六)政策第九条:鼓励我区内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主动采取专利维权措施,对获得胜诉或达成实质性和解的,或受到不实侵权指控时,开展维权行动并胜诉的,根据相关生效法律文书,按案件实际发生的维权费用(包括案件诉讼费、专利无效请求费、服务方的代理费、公证费及差旅费等)的50%予以资助,同一企业当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条件:主动采取专利维权措施,获得胜诉或达成实质性和解的企业。
申报材料:1.《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资金补助申请表;2.《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分类汇总表;3.司法文书、行政决定书或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等复印件;4.费用发票复印件。
(七)政策第十条:在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资助基础上进一步奖励,对代理我区发明专利当年获得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每件给予0.1万元奖励,代理我区发明专利当年授权量达到30件以上(含30件)的,额外奖励5万元,代理我区发明专利当年授权量达到50件以上(含50件)的,额外奖励10万元。
申报条件:代理我区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
申报材料:1.《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资金补助申请表;2.《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分类汇总表;3.申请专利补助(奖励)项目汇总明细表;4.代理我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说明书扉页复印件;5.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复印件。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流程
申报主体对照《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提交以下材料:1.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主体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4.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兑现流程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审核后,结果在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报主任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后,财政局兑付奖补资金。
三、申报主体
工商注册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芜湖市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创新发展政策的申报细节还有很多,包含申报时间及费用,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芜湖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