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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滁州市各区县国家科技进步奖和安徽省科技进步奖的奖励政策汇总

文字:[大][中][小] 2022/9/20  浏览次数:1837

滁州市各区县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和安徽省科技进步奖都有资金奖励,小编就整理了滁州市、南谯区、琅琊区、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等地对科技进步奖的奖励政策,如果你想要申报科技进步奖,可以咨询小编了解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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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滁州市:对获得国家和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技术进步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给予同等奖金额度奖励。对获得省重大科技成就奖、省科学技术合作类奖的,给予100万、5万元奖励。以上奖励资金用于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研发团队)。

 

2、琅琊区:鼓励企业申报科学技术奖,对科技成果当年获国家科学技术(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科技成果当年获得省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同一项目以获得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享受)

 

3、南谯区:对获得国家和省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给予同等金额奖励,奖金用于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研发团队)。

 

4、天长市:每三年开展一次市科技进步奖表彰活动,对获得科技进步特等、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市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

 

5、全椒县:获得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按国家、省奖金的50%给予奖励。同时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奖励(团队内部分配比例按照成员贡献大小,由其自行协商分配)。

 

6、明光市: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创新团队,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资金70%用于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30%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研究团队);对获得省、市级科技进步奖的,分别按省、市奖励标准1:1给予奖励(团队内部分配比例按照成员贡献大小,由其自行协商分配)。

 

7、凤阳县:对科技成果当年获国家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在省、市奖补的基础上,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资金70%用于获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30%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研究团队)。

对科技成果当年获得省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按照省奖励标准等额奖励。(团队内部分配比例按照成员贡献大小,由其自行协商分配)

 

8、来安县:对企业申报省科学技术奖获市级审核推荐的,给予企业不超过10万元补助,每年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县财政分别奖励企业200、100、50、20万元;对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按省奖励标准1:1给予奖励。

 

关于滁州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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