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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奖补!第五批芜湖湾沚区级科技研发中心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及流程

文字:[大][中][小] 2022/10/12  浏览次数:1106

第五批芜湖湾沚区级科技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正在开展中!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梳理的申报条件、材料及流程,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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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标准 

通过认定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科技研发经费补助,并由区科技局统一制作“科技研发中心”标牌授予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1日—10月28日。 

三、 申报条件 

1.企业在本区登记注册,独立核算、依法经营。 

2.中心经费来源有保障,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企业销售额2%以上(含本数,下同),财务单独核算。每年能按时上报科技统计数据。 

3.研发中心拥有相对独立的场地、基础设施和相应的科研条件。 

4.具有能承担中心研发任务的技术人才队伍,技术研究开发能力较强,并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3名,占中心职工总数的60%以上。 

5.中心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办法,并能有效开展研究开发工作。 

四、申报材料 

申请区级科技研发中心认定的企业,填报《湾沚区科技研发中心认定申请书》,并提交以下附件资料复印件和原件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 

1. 与高校院所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 

2. 企业设立科技研发中心的文件和管理办法; 

3. 企业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4. 规上工业企业需提供2021年度企业统计年报中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五、认定和报送程序 

区级科技研发中心有效期三年,前三批湾沚区科技研发中心已到期需重新审核认定(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其资质有效期内区级科技研发中心资格自动延续)。以上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并经所在的开发区管委会、区航产中心或镇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10月28日前报送。同时,将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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