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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四川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意见补贴和条件解读

文字:[大][中][小] 2022/10/13  浏览次数:1030

本文将为大家具体介绍推进四川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意见补贴和条件要求等内容,详情如下,有不懂的地方或者想要咨询申请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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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牵引,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主攻方向,加强要素资源集聚,创新发展模式,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着力打造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验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促进农业科技成果集成、转化,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通过试验示范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走科技兴农之路。

————深化体制改革。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大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力度,打造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进一步整合科研力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着力激发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活力。

————突出问题导向。围绕现阶段农业农村短板弱项,针对农业质量效益不高和竞争力不强,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农民持续增收缺乏新的支撑和动力等问题,强化协同攻关,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推动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农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辐射带动农业农村发展,为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目标。

围绕粮食安全和“10+3”产业,按照“一区一主题”要求,以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为基础,到2025年,布局建设10家左右省级农高区,争创1家国家级农高区,在全省构建以国家和省农高区为引领,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为支撑的农业科技园区体系。探索具有四川特色的农业创新驱动发展路径,显著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绿色发展水平,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依靠科技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我省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创新主体。

加快培育一批研发投入大、技术水平高、综合效益好、成长潜力大的农业创新型企业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以“星创天地”为载体,鼓励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成为农业创业创新的生力军。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创新。鼓励院校、企业和社会力量建设农民培训基地,开展专业化教育,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

(二)做强主导产业。

按照一区一主导产业的定位,加大高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着力提升主导产业技术创新水平,逐步形成具有竞争优势和特色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突出粮食安全、种业振兴、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等国省战略需求, 围绕核心关键技术加大科技攻关、技术集成应用,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产业集群"发展路径,着力培育现代农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新业态、新模式,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提高产业竞争力。

(三)集聚创新资源。

深化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向农高区集聚,鼓励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面向农高区开展服务。布局建设一批检验检测、试验推广、计量认证、设备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健全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挥“科技兴村在线"平台的作用,推进"互联网+农高区"建设,实现研发与生产应用高效对接,推动科技成果在农高区内转化、应用和示范。

(四)促进融合共享。

引导农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机制,使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探索产园、产镇、产村一体融合发展模式,打造新型“科技+产业+生活”农村社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五)推动绿色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推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保护好水体洁净、空气清新、土壤安全的绿色环境,为做大做强“川字号”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奠定坚实基础。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耕地治理修复,提高垃圾和污水处理率。正确处理农业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粮食安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关系,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的有机统一。

(六)加强开放创新。

充分利用国内、国际科技合作平台,促进农高区开放创新发展。加大引进省外科技型企业、人才团队到农高区发展,推动先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提升农高区国际化水平。从国外引进的农业先进技术、先进模式优先在农高区转移示范、推广应用。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推进特色优势农产品、技术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财政支持政策。设立农高区建设专项,对成功创建国家和省级农高区的给予一次性奖补,用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要加大对农高区的资金支持力度,涉农资金优先支持农高区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二)创新金融扶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和市、县(市、区)政府设立相关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农业科技成果在农高区转化落地。鼓励银行、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农高区建设项目和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推动和培育农高区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引导创业投资、保险资金等各类资本为符合条件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提供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高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组建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

(三)落实土地利用政策。坚持依法依规用地、农地农用,在农高区内严禁房地产开发或“大棚房”等变相改变土地用途的开发行为,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农高区所在地政府要落实土地利用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发展用地,明确"规划建设用地”和“科研试验、示范农业用地(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具体面积和四至范围(以界址点坐标控制)。支持指导农高区在落实创新平台、公共设施、科研教学、中试示范、创业创新等用地时,用好用足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用地支持政策,成为节约集约用地的典范。

(四)优化管理政策。将获批省级农高区纳入省政府园区管理序列,享受省级高新区相关政策。在落实好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科技管理政策,推动农业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积极落实关于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评价评定等政策,支持农业科研人员在农高区以兼职、合作、交流等形式合理流动,并取得合法报酬。支持农高区引进培养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优先支持农高区申报各类人才计划,搭建育才引才荐才用才平台。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科技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以争创农高区为契机,加快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提质增效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提档升级。创新农高区建设管理模式,探索整合集约、精简高效的运行机制,以评促建、以建促管、建管并重,全面提升农高区发展质量和水平。

(二)规范认定管理。省级农高区的建设主体是县人民政府,由市(州)人民政府制定农高区建设发展规划并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评审认定,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审批。认定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三)做好监测评价。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建立以创新驱动为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绿色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定期开展建设发展情况监测,建立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指导,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切实保障农高区建设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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