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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该如何认定?认定申报指南附上

文字:[大][中][小] 2022/10/14  浏览次数:796

如何认定武汉市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本文整理了申报认定对象、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有关内容,想要申报认定的朋友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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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市市级研发中心的认定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市级研发中心的认定遵循“产业优先、部门认定、重点发展”的原则,优先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领域,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

二、武汉市市级研发中心的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的企业需在我市设立、登记、注册三年以上,运行情况良好,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

(二)企业有持续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机制并已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 200 万元。

(三)企业近3年累计获得有效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不少于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少于3项。

(四)研发中心已运行1年以上,具备相对集中的研发场所及开展技术研发和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研发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总额原值不低于 200万元(软件类企业不低于100万元)。

(五)研发中心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人数不低于研发中心总人数的50%。

(六)研发中心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健全。

三、武汉市市级研发中心的认定程序:

(一)市科技局发布年度申报指南;

(二)设立研发中心的企业提出认定申请;

(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

(四)市科技局组织现场考察;

(五)局长办公会审定;

(六)公示;

(七)市科技局下达认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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