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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省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申报指南,时间、条件及流程

文字:[大][中][小] 2022/10/26  浏览次数:622


湖北省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有关内容整理如下,湖北省想要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政策咨询热线:18709834578(v同)

湖北省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申报时间

2022-10-13 至 2022-11-15

支持方式

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

湖北省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申报条件

1.工业废水循环利试点企业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和环境事故,无违法
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使用或生产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5)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6)2021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高于行业平均值;
2.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申报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未发生安全、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4)园区企业不应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不应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5)园区建立履行废水循环利用工作职责的专门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湖北省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流程

(一)组织申报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申报推荐工作。按照自愿原则,申报企业、园区按照规定格式分别填报材料(附件1、附件2),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平台系统”分类上报。
(二)初审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园区进行汇总、审核后,形成推荐意见,并填写“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推荐表”(附件3),于2022年11月15日前,通过平台将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推荐表和申报书等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三)复审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进行复审,确定2022年度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名单。必要时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申请报告内容。
(四)公示和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最终确定试点企业、园区名单。
(五)组织实施
试点企业、园区根据试点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目标、工作内容等认真组织实施,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目标责任,确保试点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做好过程管理和阶段总结工作。
(六)验收和总结推广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试点结束后组织评估和验收,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有益做法和先进模式,积极在全行业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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