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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包河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申报材料条件和程序时间指南

文字:[大][中][小] 2022/11/17  浏览次数:1178

本文将为大家具体讲讲关于2022年合肥市包河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暨复审申报材料条件和程序时间等内容,有需要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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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新申报备案中试基地(平台)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

(二)申报条件

1.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备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300万元。

2.拥有提供中试服务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从事中试服务的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50%。

3.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愿意发挥现有中试设施的作用,为行业内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中试服务,有规范的服务流程、明晰的收费标准、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为行业内企业或科研单位提供的一次性验证中试或小量、小批量代生产业务不属于符合备案条件的中试服务。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设运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没有失信行为,如有失信行为需已完成修复。

(三)申报材料

1.《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

2.《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自评报告》。

3.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联合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申报单位提供此材料)。

5.开展技术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6.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中试服务)材料复印件。

7.市级以上资质情况材料复印件。

8.中试基地管理制度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1.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附件1)和《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自评报告》(附件2),连同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11月18日(星期五)前提交至包河区科技局南楼201室。《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请于11月14日前发送至包河区科技局邮箱

2. 包河区科技局负责对辖区内申报备案的中试基地运营主体进行信用核查,组织开展材料初审和实地核查。并将《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11月28日(星期一)前报送到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复审工作

(一)复审对象

2021年备案的14家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5。

(二)复审材料

1.《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

2.《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自评报告》。

3.开展技术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4.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中试服务)材料复印件。

5.市级以上资质情况材料复印件。

6.中试基地管理制度复印件。

(三)复审程序

1. 包河区科技局组织辖区内市级中试基地(平台)进行复审,并做好指导、材料初审、信用核查和推荐汇总上报等工作。

2.请参加复审的市级中试基地(平台)运营单位认真填写《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附件1)和《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自评报告》(附件2),连同相关纸质备案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于11月18日(星期五)前提交至包河区科技局。

3. 包河区科技局将《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复审推荐表》(附件6)和相关复审材料一式一份于11月28日(星期一)前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逾期不予受理。

4.无故未提交复审材料的市级中试基地(平台)撤销备案资格。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相关证明材料需依序装订。

(二)各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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