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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各地区双软认证申请材料周期及认定条件、好处解析

文字:[大][中][小] 2022/11/19  浏览次数: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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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各地区双软认证申请周期流程

由于双软认证并不是一个资质,而是"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企业认定"两种不同资质的统称.称为"双软企业"。要进行软件产品登记就要有软件著作权。

申请软件著作权需要营业执照(个人申请凭身份证就行了)、源代码前后各40页,不足80页的就全部提供、用户手册。大约需要3个月左右。

02软件测评报告

软件测评报告需要的材料有:委托书、用户手册、安装包(或软件运行的视频,具体要看当地的要求),大约需要15天左右。

03软件产品登记

软件产品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软件著作权、软件测评报告。大约需要15天左右。

04软件企业认定

软件企业认定需要的材料有:营业执照、软件著作权、软件测评报告、申请表格、软件开发环境说明书、人员说明、社保证明材料、销售合同及发票、租赁合同、审计材料、ISO证书/质量管理报告。大约需要15天左右。

马鞍山市各地区双软认证申请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大专以上职工占比不低于40%,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2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不低于6%,中国境内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60%

8、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总收入(包括营业外收入)不低于50%,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占比不低于40%(嵌入式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不低于40%30%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马鞍山市各地区双软认证申请材料

1、《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

2、《产品登记审查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A4纸复印(验原件)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

5、所登记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应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软件产品登记声明》原件,A4纸打印

7、由指定测试机构出据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复印件,A4纸复印(验原件)

8、企业国税、地税登记证书复印件,A4纸复印(验原件)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能申请续延。

软件企业:

1、《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须用电脑填写,A4纸打印

2、《软件企业认定审查表》。须用电脑填写,A4纸打印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A4纸复印,盖公章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上年度审计报告盖公章;

5、企业上年度完税凭证(年度纳税缴款清单或纳税申报表)A4纸复印盖公章,

6、《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A4纸复印盖公章

7、企业"具备软件产品质量与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的说明"原件,A4纸打印

8、《技术人员情况表》须用电脑填写,A4纸打印

9、企业经营场地证明材料,A4纸复印盖公章

10、企业国税、地税登记证书复印件,A4纸复印盖公章

11、《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承诺书》,A4纸打印

马鞍山市各地区双软认证申请好处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好处

1、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

2、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

3、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4、作为出资入股

5、企业破产后的有形收益,无形资产(著作权)的生命力和价值仍然存在,该无形资产(著作权)可以在转让和拍卖中获得有形资金。

软件产品评估的好处

1、软件产品经过合法登记和备案,取得在我国境内经营和销售的资格;

2、软件产品按13%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3、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无形资产价值;

4、可以凭此办理后续软件企业评估手续,取得软件企业评估证书;

5、有助于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参加招投标,促进项目成交;

6、可以获得投资者和消费者信息,对企业融资和市场营销都有好处。

软件企业评估的好处

1、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国家规划布局内的软件企业,或省、市政府确定的重点软件企业,实行“五免五减半”,其中第三到第五年已交的减半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由市财政给予补贴。

2、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其增值税实际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征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3、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扣除。

4、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对软件企业进口所需要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6、鼓励软件企业通过GB/T190000-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CMM认证等国际资质认证。凡通过CMM-4级以上国际资质认证的,市外贸发展基金给予支持。

7、设立软件企业孵化器。对于进入孵化器的新创软件企业,政府在科技专项经费中安排奖金补贴。

8、企业单位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报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9、设立企业研发资金补贴奖励,重点对软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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