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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首实施!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及办法

文字:[大][中][小] 2022/11/25  浏览次数:1328

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的内容都有哪些,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本次申报内容有所不同,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由于今年《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是首次实施,所以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申报指南、各地市申报名额和管理办法,看完之后对于(合肥市、阜阳市、六安市、安庆市、池州市、黄山市、亳州市、宿州市、马鞍山市、黄山市、宣城市、淮北市、淮南市、蚌埠市、铜陵市、芜湖市、滁州市)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寻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小编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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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5)。

2.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经信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鉴于今年《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首次实施,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企业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同时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4、附件5)。

2.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根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将审查通过的企业推荐上报市经信局,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二、申报名额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广泛宣传《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做好企业申报指导工作,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条件要求。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组织申报,重点推荐专注工业“六基”领域和“补短板”“填空白”的企业。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常年申报,每年二季度、四季度分两批集中公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每年开展一次,2022年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24日至12月2日。

(四)附件4、5要求上传的佐证材料,请逐项将证明材料命名,并按顺序汇总整理后,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五)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别于11月30日、12月1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2)报市经信局,电子版同步报送。

四、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1

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一、公告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jia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

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2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

B.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

E.无(0分)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5%以上(20分)

B.3%-5%(15分)

C.2%-3%(10分)

D.1%-2%(5分)

E.1%以下(0分)

(二)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20分)

A.15%以上(20分)

B.10%-15%(15分)

C.5%-10%(10分)

D.0%-5%(5分)

E.0%以下(0分)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10分)

A.55%以下(10分)

B.55%-75%(5分)

D.75%以上(0分)

(三)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

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10分)

A.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

B.属于其他领域(5分)

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70%以上(20分)

B.60%-70%(15分)

C.55%-60%(10分)

D.50%-55%(5分)

E.50%以下(0分) 

 

附件2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一、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jia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五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由安徽省自主设定)

9.属于本省重点产业领域情况(满分3分)。

A.属于《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4116”行动计划》《安徽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中明确的重点领域(3分)

B.属于市级主导产业(2分)

C.属于县(市、区)主导产业(1分)

10.企业特色化生产经营情况(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6分)。

A.企业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数字领航企业、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高新技术企业称号(2分)

B.企业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2分)

C.省级以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内的企业(2分)

D.企业近三年在“创客中国”“创响中国”等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和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大赛中获奖(2分)

E.企业有上市计划且已递交申请书(2分)

F.企业纳入当年度安徽省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1分)

11.主导产品特色化情况(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6分)。

A.近三年内获得省级以上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认定(2分)

B.近三年获得安徽工业精品或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2分)

C.近三年获得安徽省专利奖、安徽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称号(2分)

D.近三年获得安徽省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称号(2分)

E.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2分)

F.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工四证的军民融合型企业(2分)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2.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

A.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I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3.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4.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5.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国家(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内容还有很多,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安徽省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同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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