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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对江苏省工业大数据应用能力评估申报条件要求及时间的要点梳理

文字:[大][中][小] 2022/11/28  浏览次数:542

江苏省工业大数据企业需对其大数据应用能力进行评估,以下是对于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工业大数据应用能力评估参与申报的条件范围、具备要求、名额分配等相应内容。政策时效性有限,即时政策内容可咨询以下预留热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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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业大数据应用能力评估申报条件要求

江苏省工业大数据应用能力评估对象为本省范围内县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要求申请评估的集聚区主导产业鲜明,水平和规模省内领先,在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汇聚区域、行业优势资源,构建有利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良好环境,全面提升工业大数据创新能力和应用水平,在工业大数据应用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江苏省工业大数据应用能力评估申报时间要求及名额

1.请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指导本地区工业大数据应用能力评估工作,提供本地区大数据产业发展现状,协助各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中相关内容。

2.各申报单位依据《工业大数据应用能力评估规范》(见附件,以下简称《评估规范》)要求,填写《江苏省工业大数据应用能力评估申报书》,连同附件材料报送所在设区市、省管县(市)工信局(含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二份)。

3.各设区市、省管县(市)工信局依据《评估规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出具推荐意见,于8月31日前将推荐结果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省工信厅。

4.南京、无锡、苏州、常州市推荐评估对象不超过2个,其余各设区市、省管县(市)不超过1个。

5.我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评估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开展现场评估,对符合《评估规范》要求的园区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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