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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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包括连云港市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奖补细则、连云港市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条件、连云港市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流程程序、连云港市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
连云港市工信局将按照不低于申报企业总数10%的比例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将对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全覆盖。如您的企业正在准备申报连云港市省星级上云企业,建议联系以下热线了解关于该项目的即时性政策内容及政策解答指导。
政策解答指导热线:15005600923
连云港市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奖补资金实施细则
一、“企业上云”专项资金是指市级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中,用于奖励星级上云企业的专项资金。
二、奖补资金由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管理职责如下:
(一)市工信局负责制定资金分配计划,市财政局负责下达资金。
(二)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资金分配计划等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三、市工信局根据省工信厅认定的星级上云企业,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扶持,标准如下:
1.三星级上云企业奖补资金为1万元;
2.四星级上云企业奖补资金为3万元;
3.五星级上云企业奖补资金为10万元。
四、奖补资金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核、拨付:
(一)市工信局根据省工信厅公布的星级上云企业名单,结合各县区申报情况,制定各地区和企业资金分配计划;
(二)市(区)工信局、市(区)财政局联合下达资金;
(三)市、区财政部门根据资金分配计划等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五、工信、财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和资金拨付,做好信息统计工作。财政、工信等部门对奖补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并适时进行抽查。
六、获得奖补资金的企业应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七、奖补资金管理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挪用、挤占奖补资金等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
八、建立奖补资金失信惩戒制度。对在信用查询中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企业,不得安排奖补资金。对有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等严重失信行为的申报企业和云服务商,所在地工信部门,将其纳入“企业上云”申报黑名单,并将其失信信息推送给当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暂停该企业申报资格三年。
连云港市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企业在连云港市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2.上云形式。
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应用基础云服务及工业APP,将基础、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业务和数据向云端迁移,实现降本提质增效。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形式上云。其中,四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高端能耗设备、通用动力设备、新能源设备、智能装备等工业设备上云,结合边缘侧对数据处理和分析,实现设备管理、数据监控、决策优化等;五星级上云企业应基于基础云服务和设备上云,进一步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市场交易分析和预测、产品/设备远程监控与运维、产品质量管控及工艺优化等基于“数据+模型”的创新应用。
3.申报要求。
企业根据自身上云建设应用实际情况,可且只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其中:未被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已评定为三星级上云企业的,可再次申报四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五星级上云企业须已评定为四星级上云企业;已经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企业所填报的各项云服务均已连续使用不少于3个月且申报时仍在使用(上云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上云投入按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实际付款额计算)。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2年版)》。
连云港市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流程/程序
1.企业申报。
请各申报企业于2022年10月10日起,在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申报信息,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附件2、3、4),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各申报企业须于10月27日前将项目信息材料上传完毕。
2.县区审核推荐。
各县区工信部门组织申报、初审,于10月31日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信息材料,线上报送市工信局,并行文将推荐报告纸质版1份报送至市工信局。
3.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评定。
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项目材料进行评定,将经过评定、现场核查、信用审查、公示公布等工作流程,将认定结果正式行文报送省工信厅备案。
4.五星级上云企业评定。
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五星级上云企业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由省工信厅组织开展五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
连云港市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一)填报要求
1.填写本申请表时,一律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填写。
2.申请企业需要准备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及配套证明材料。请按要求在申请表上统一加盖公章。
3.申报书和证明材料附件,单独准备PDF文件(除盖章页外,请使用WORD转PDF方式,勿使用拍照方式。盖章页可使用扫描的方式提供),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
(二)填报内容
(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2)营业执照
(3)上云范围及内容简介
(4)上云背景
(5)上云方案
(6)上云效果说明
(7)PPT简要说明
(8)真实性承诺
(三)证明材料
(1)上云实践
1.上云背景
阐述企业原有信息化状态、面临的困难、希望通过上云解决的问题或提升的能力。
2.上云方案
阐述如何实现上云,在需求分析、可行性评估、选择确定云服务商、上云方案设计、测试和部署、验证和总结等环节的做法与特征。
(2)基础云服务
提供基础云服务子类中各项上云业务使用情况说明和申报截止前3个月内的实际使用截图。
(3)工业APP应用
提供工业APP应用子类中各项上云业务使用情况说明和申报截止前3个月内的实际使用截图。
(4)数据上云
提供数据上云子类中各项上云业务使用情况说明和申报截止前3个月内的实际使用截图。
(5)上云时间和投入
1.上云时间
包括上云子域和对应的上云开始时间。
2.上云投入明细清单
根据上云投入截止计算时间要求,提供上云投入的相关明细清单。
3.合同、付款凭证及发票
根据上云投入截止计算时间要求,提供各项上云投入的合同、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和发票查验截图。
4.发票明细清单
若单张发票包括多个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合同中包含多项服务内容且未明确各项服务价格的,请填写发票明细清单,并由购买方和销售方共同盖章,如有多张此类型发票请附多表。
5.云服务/产品在云端部署/应用的说明
若合同中未明确体现“云服务”“云产品”等字样,还需提供云服务/产品在云端部署/应用的说明,并由申报企业和云服务/产品提供方共同盖章
(6)上云成效
1.基础应用
提供上云情况和各项基础应用效果说明,包括文字说明、测算依据、计算方法、实际截图等。
(7)其他证明材料
1.其他证明材料清单(包括其他证明材料类别和对应的页码)。
2.其他证明材料内容(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