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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一手材料:宿迁市示范智能车间认定申报好处/条件/材料/要求

文字:[大][中][小] 2022/12/12  浏览次数:1054

关于宿迁市示范智能车间的认定申报好处、认定申报条件、认定申报材料、认定申报要求相应内容如下。如您的企业需要专业性咨询辅导,欢迎咨询以下政策解答指导热线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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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示范智能车间认定申报好处

宿迁市工信局将对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程序规范评选出一批市级示范智能车间并予以授牌,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

 

宿迁市示范智能车间认定申报条件

一、申请认定示范智能车间的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在宿迁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2、申请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3、申请单位拥有能提升自身智能制造水平的技术研发机构和一定规模的智能化人才队伍;

4、已获省级或市级智能车间认定的车间不得重复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申请认定示范智能车间的车间应基本符合以下条件:

1、产品研发设计:车间产品采用智能化设计手段或先进的信息化设计系统,根据产品结构、几何形状、加工工艺等特性和作业环境,应用智能化设计开发、工艺规划、建模、仿真等信息系统,优化加工参数和工艺流程,实现设计开发与生产之间及时响应、持续改进、全流程创新;

2、生产制造:采用数控加工中心、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等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试验、检测等设备台套(产线)数占车间设备台套(产线)数比例不低于60%,且年度智能装备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关键设备(数控加工中心、工业机器人、智能装置)与产品、工艺设计实现互联;生产/制造全过程实现智能监控与调度;广泛采用条形码、电子标签、扫码枪等自动识别设施,配备到工位;生产设备状态(运行状态、生产数量、生产效率等)实现实时监控;

3、能源控制:主要用能设备实现实时监测与控制,车间水、电、气(汽)、煤、油等消耗实现实时监控、自动分析,实现资源能源的优化调度、平衡预测和有效管理;

4、生产管理:通过制造执行系统(MES)优化企业生产制造管理模式,制造过程实现智能化的软硬件技术、控制系统及信息化系统的集成应用,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和生产系统的实时监控,包括生产制造过程控制系统、车间生产制造执行系统或调度系统、经营管理系统的集成应用;物料需求计划编制、物流配送管理实现智能化、自动化;

5、质量管理:基于物联网技术实时在线检测和控制能耗设施,实现现场的数据采集、过程监控、设备运维与产品质量跟踪追溯、优化控制和集约化生产;

6、智能服务:将服务作为制造业产品的外延和价值的核心,由关注产品生产转向涉及整个生命周期的制造服务化,包括定时定位、远程监控、在线诊断、预警和售后服务智能化等。

 

宿迁市示范智能车间认定申报材料

一、申报信用承诺书

二、申请表

三、企业情况概述

(一)申报单位概况:成立时间、发展历程、资本性质、组织结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

(二)技术水平:研发队伍、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能力和条件等情况;

(三)行业优势:在相关行业、区域以及智能制造方面已具备的技术优势、服务优势,已有的智能制造基础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智能车间情况概述

(一)智能车间投资规模和建设目标;

(二)智能车间建设情况:

围绕《宿迁市示范智能车间认定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五条按顺序分别进行描述,例如:“智能装备”需描述车间智能装备的保有率、“设备联网”需描述设备的联网率,并配以佐证图片;

(三)与国内外同行业车间智能化对比情况。

五、智能车间应用实效

围绕智能车间建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如生产运营成本、车间用工、生产效率、产品质量、能源利用、资源利用等进行叙述,尽可能列出数据、图片资料。

六、相关附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必备)

(二)企业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必备)

(三)企业认为有助于说明智能车间情况的其他材料。

 

宿迁市示范智能车间认定申报要求

一、各地工信部门要切实加强市级示范智能车间培育建设,积极梳理排查培育库,在企业自愿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对照《宿迁市示范智能车间认定管理办法》(宿工信〔2020〕102号)进行自我评价,编写《宿迁市示范智能车间申请报告》(见附件1)。已获省级或市级智能车间认定的车间不得重复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各地工信部门要严格对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做好拟申报车间的现场初审工作,并填报宿迁市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和审核情况表(见附件3)。

三、各县区工信部门于6月10日前将请示文件、申报汇总表、审核情况表、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信局投资与技术创新处,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市工信局将对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程序规范评选出一批市级示范智能车间并予以授牌,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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