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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对象申报条件材料流程

文字:[大][中][小] 2022/12/30  浏览次数: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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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对象

全省经国家人设部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均可推荐参加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选,重点推荐对象是设在企业、研发型事业单位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区域性单位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博士后工作政策,博士后管理机构、工作制度、人员配备健全,管理规范。资金投入力度较大,能够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2.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在本地区具有带头、示范作用,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数量较多,持续保持博士后在站从事创新研究工作,出站博士后留本单位或留苏比例较高;

3.设站单位重视博士后制度在青年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中的独特作用,在促进博士后研究人员与企业科研团队结合、与校企导师合作、与企业文化融合等方面措施有力、成绩显著;

4.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技术创新价值,科研项目曾获国家、省或设区市专项资金立项资助、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已有部分项目成果获授权发明专利、初步实现产业化,对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潜在作用明显。

 

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材料

1.《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荐表》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设站单位有关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代表性专利、论文、获奖证明、荣誉证书、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等材料的复印件。

 

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流程

1.在线咨询:15005600923

2.启动评估:专家团队上门评估,技术交底,立项启动申报

3.申报项目:组织申报材料,聘请专家预审,保证材料质量

4.项目公示:累计服务1万+企业通过认定

5.后续服务:实时关注政策动态,随时为企业匹配相应政策,辅助企业获得奖补或荣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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