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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范围条件方式材料时间

文字:[大][中][小] 2023/1/31  浏览次数: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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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行业范围

按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细分行业清单》(附件1)要求,重点支持医药和化学制造、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运输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计算机和通讯电子等行业。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支持对象

中央财政对按要求对完成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的服务平台(含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等)给予奖补资金支持。2022年,中央财政拟安排奖补资金支持100个左右服务平台,每家服务平台完成不少于10家企业数字化改造。全省将按要求对上推荐最多5个细分行业参与数字化转型试点,每个细分行业遴选不超过3家服务平台。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奖补资金标准

中央财政对完成改造目标的服务平台安排奖补资金。每个服务平台最高奖补不超过600万元(按照不超过每家试点企业实际改造成本的30%且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进行测算)。奖补资金在实施期初先按一定比例预拨,每批实施期1年,实施期满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会同财政部对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情况进行审核,按照实际审核通过的试点企业数量,核定奖补资金。项目完成后,进行严格验收,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整改。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奖补资金用途

服务平台应将财政奖补资金直接用于试点企业,不得用于其他企业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鼓励平台减免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共性需求相关的软件、云服务等支出,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条件

1.服务平台应在四川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2.服务平台应具有较好的行业知识积累、技术开发能力、行业服务生态,能够为试点行业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有若干已完成的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成功案例。

3.服务平台应提炼行业共性应用场景,同时兼顾企业个性化需求,提出系统解决方案参与竞争。共性应用场景设置应把握几点:一是要让行业基本应用场景得到满足,通过数字化改造,试点企业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得以显著提升;二是要打通数据、用好数据,形成统一的数据资源管理、开发利用和安全保障体系;三是要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特点,实现轻量化投资、短工期改造,有较高的投入产出回报;四是针对试点行业有若干已完成数字化转型服务的成功案例。

4.服务平台应具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良好的商业信誉,规范的服务流程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5.拟开展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应具备一定规模,优先支持已签署合作意向且一年内可实施完成的项目,8月15日以前已签署合作协议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试点范围。

6.每个服务平台,每批只能申报一个细分行业/产业集群,且能够为该细分行业内10家及以上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服务。试点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试点企业应为在四川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中小企业(不限于本市),且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2)试点企业应为试点行业内不同规模和发展水平的中小企业,转型意愿强、经营稳健。

(3)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纳入试点范围。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方式

根据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条件的服务平台开展细分行业调研,梳理行业共性问题和需求,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编制申报资料(附件3、4),向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局部门申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同级财政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统筹组织做好本地申报工作,按程序联合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市(州)申报情况进行评审,择优向国家两部门推荐。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材料

1.市(州)申请报告;

2.《2022年XX市(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模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附件2);

3.《2022年四川省XX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模板)》(附件3、每个平台一册);

4.申报平台有关证明材料汇编(附件4,每个平台一册)。

(1)目录索引

(2)服务平台、试点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服务平台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无审计报告的企业,可先提交2021年第12月会计报表,待后期补交财务审计报告)

(4)服务平台行业知识积累、技术开发能力、行业服务生态的情况说明与佐证资料(包括系统架构图、已有解决方案数、2021年签订业务合同总数及金额、支出凭证、发票等)。

(5)附件3-6行业共性企业个性应用场景与系统解决方案情况表的佐证资料(包括系统服务截图等)。

(6)附件3-7数字化转型服务成功案例情况表的佐证资料(包括业务合同、支出凭证、发票等)。

(7)服务平台与试点企业意向合同,或其他同类证明材料。

(8)附件3-8拟申报试点行业内已实施的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

(9)试点企业为制造业中小企业的证明材料。

(10)服务平台、试点企业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的证明材料。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的证明材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11)以上材料各一式五份。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途径

(一)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需提供盖章后的扫描电子版,以及可编辑电子版。

2.按以上顺序排列并作目录,统一编排页码。

3.每项材料单独盖章。

(二)报送途径

1.纸质版材料(含电子版光盘)邮寄。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3号院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邮编610013)。

2.按以下方式同步报送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PDF和WORD、EXCEL等可编辑电子版):

(1)所有申报资料电子版光盘,光盘名称标注“市(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请与申报材料一起报送;

(2)同步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jxwxqyc@126.com,邮件标题请备注“市(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时间

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于9月7日(周三)17:00前按以上方式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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