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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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重点支持领域
以电子信息、医药健康、绿色智能网联汽车、航空航天、智能制造、绿色食品、先进材料等我市重点产业生态圈和产业功能区为重点,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经济协同发展的“5+5+1”产业体系。
2023年成都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主体与方式
在成都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在蓉高校、科研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作为牵头单位与其他企业、高校、科研单位、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2023年成都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行业领先,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比重的平均值4%以上或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累计在5000万元以上,近三个会计年度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的年平均值5%以上。
2.上一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800万元(重点支持领域具有重大战略价值的不受此限),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
3.与高校、科研单位及服务机构和产业链上的企业形成协同创新机制和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机制。
4.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持续有效运行,项目核心团队中级以上职称知识产权师或专利代理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人,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60件(涉外发明专利与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可按1:2抵算)。
(二)高校、科研单位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领先,拥有与建设项目技术领域相关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研发中心,拥有稳定的研发经费和科技在研项目。
2.近三年无严重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3.与企业、其他高校、科研单位、服务机构形成协同创新机制和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机制。
4.高校、科研单位应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项目核心团队中级以上职称知识产权师或专利代理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人,相关技术领域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60件(涉外发明专利与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可按1:2抵算)。优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或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单位。
2023年成都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程序及时限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项目申报单位于6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套(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所属产业功能区,提出项目申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产业功能区负责对受理的申请进行信用查询和初审推荐,对符合条件的签署书面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一汇总辖区内项目申请于6月29日前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成都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存于U盘或光盘中。
1.《成都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证书、申报单位科技、知识产权方面的资质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证明材料。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研发及知识产权投入经费);
4.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5.申报单位知识产权状况证明材料。有效发明专利证明文件清单、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和管理人员资质证明、专利奖证明文件、专利维权证明材料;
6.《成都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书》中其它需证明材料。
2023年成都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其他事项
(一)已承担四川省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项目的单位,不再重复资助。
(二)经费资助按《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成市监发〔2020〕60号)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