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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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条件
认定为武汉经开区“瞪羚”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高端装备、高科技农业等“3335”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方向,拥有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
2.企业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武汉经开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无违法记录,全年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3.具有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好的科技型企业。且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含)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含)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5亿元(含)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2)在节能环保、下一代通信、前沿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企业,近三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二、申报材料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1.武汉经开区“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1);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4.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
5.近三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全套报表;
6.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高企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研发平台证书等扫描件,科技人员名单(姓名、学历、毕业院校和专业),企业开发新产品相关资料等;
7.按照认定条件3中标准(2)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近三年获得投资的协议、在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及资金到位的相关证明;
8.企业近三年获得政府支持等证明材料;
9.企业近三年获得荣誉情况等证明材料;
10.其他相关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需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编制材料;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彩纸隔开。
2.请申报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照申报材料样式装订成册)报送至武汉经开区科创局高新技术科,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88号车谷科创中心2楼A204室。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以公司名称命名)和武汉经开区“瞪羚”企业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区科创局高新技术科邮箱。
请注意,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3.由经开区科创局组织开展本区“瞪羚”企业申报及认定等相关工作,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发布本区认定名单,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4.请各园区和众创孵化平台积极宣传,组织企业积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