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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从申报到认定的全指南

文字:[大][中][小] 2023/2/10  浏览次数:897

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是什么?四川省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如何申报?申报成为四川省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须具备什么条件?准备哪些材料?经过哪些流程?这些应该也是四川省申报单位所关心的问题。今天小编就上述问题经搜集整理相关政策后汇编如下指南,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辅助申报或仍有不解,可致电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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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

申报技术创新中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依托单位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其他单位。

(二)依托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方面优势明显,拥有坚实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基础,较强的应用示范、技术服务、成果转移转化能力,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和成功案例,高水平、在行业内影响力大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人员结构配置合理、研发能力强的技术团队。

(三)依托单位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优良的科研资产及筹措资金的信誉和能力,近三年无亏损,无重大法律纠纷,能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良好的研发条件和产业化装备、基地等保障条件。

(四)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符合国家文化和旅游发展战略及科技创新工作总体布局,聚焦关键技术领域,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化需求,在依托单位组织下建设“产学研用”相结合协同合作的技术创新平台。

技术目标围绕产业链梳理“卡脖子”技术和“长板”技术,凝练提出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和攻关任务,突出需要解决的产业化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细化建设任务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

 

2023年四川省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程序

(一)具备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基本条件的依托单位填写《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同电子版一并提交所在地区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二)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收到的申报书进行审查,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在申报书加盖公章后提交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可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申报创新中心,不超过1个;各司局可推荐本部门业务领域相关的创新中心,不超过1个。

(四)依托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鼓励以企业为核心,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鼓励地方政府、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给予政策、资金等相关支持。

 

2023年四川省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程序

(一)申报:具备申报技术创新中心基本条件和要求的依托单位,可提出申请并填写《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向文化和旅游部申报。文化和旅游部内司局可推荐其业务领域相关的创新中心,符合条件的部直属单位可直接申报。

(二)审查并确定名单:文化和旅游部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分为合法性审查、材料评审、现场实勘和综合论证4个阶段。审查内容包括技术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协同创新机制、技术创新能力、保障条件等。

文化和旅游部依据审查结果,按照择优、择重、择需的原则,经公示后确定开展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名单。

(三)建设:依托单位应根据《申报书》中明确的方案制定建设计划任务书,经专家论证后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部备案。

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建设计划任务书开展建设,建设期不超过1年。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完成后提交验收申请,依据管理关系经依托单位、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后报文化和旅游部。不能按期完成建设的,应提前2个月申请延长建设期限,并详细说明原因,延期申请仅限1次,期限不超1年。逾期不提交验收、延期申请或延期后仍不能完成建设任务的,终止建设。

(四)验收:文化和旅游部组织进行验收,验收意见分为通过、整改和未通过,通过的由文化和旅游部确定为技术创新中心;整改的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再次提出验收申请;未通过的终止建设。

鼓励以企业为核心,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由依托单位作为技术创新中心的第一责任主体,并形成共同组建协议,明确各个单位的权利和责任。鼓励地方政府、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给予政策、资金等相关支持。原则上不支持单一类型单位联合申报。

 

2023年四川省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材料

《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

一、基本信息表

二、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请报告

(一)摘要(1000字左右)

(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背景和意义

(1)所属领域在文化和旅游行业中的地位与作用。

(2)国内外技术和产业发展状况、趋势与市场分析。

(3)所属领域当前急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4)所属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5)建设本技术创新中心的优势和必要性、可行性,建成后对国家、文化和旅游行业和依托单位的作用和贡献等。

(三)依托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

(1)依托单位及共建单位(如有联合申报的)概况。

(2)依托单位在本领域的国内外影响力和地位;近3年承担的重大科研任务和取得的代表性科技创新成果,包括技术创新水平或为产业和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和解决方案的情况;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已开展的工作情况和取得成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国家与文旅行业标准情况;在推动学科、行业发展、技术进步,解决国家与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重大科技需求与关键问题方面的贡献;专业学术论文专著与理论研究成果等。

(3)拟产业化的重要科研成果及其水平。

(4)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相关的现有基础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中心主任、副主任情况,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情况,技术创新中心团队成员情况,rencai培养情况,技术成果推广、示范、应用的工程化、产业化基础条件,计划筹措资金情况及经费使用计划,产业化场地、仪器设备与配套设施等。

(5)联合申报时,共建单位提供的配套条件和其他支持(可选)。

(四)建设目标与实施方案

(1)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

(2)技术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储备项目。

(3)技术创新中心的发展战略、经营思路。

(4)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分阶段工作安排,及配套的研发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成果产业化方案、人力与财物投入计划、行业创新进步的带动策略等。

(五)管理与运行机制

(1)技术创新中心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2)技术创新中心的运行机制。

(3)依托单位在技术创新中心运行中发挥的作用。

(4)共建单位在技术创新中心运行中发挥的作用。(可选)

(六)经济和社会效益初步分析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附件

(1)依托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2)联合申报时,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签署的共建协议书(可选)。

(3)技术创新中心有关管理规定或章程草案。

(4)前期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5)地方政府及给予政策、资金等相关支持的证明材料(可选)。

(6)获得认定的其他技术创新载体证明材料及运行情况介绍(可选)。

(7)其它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有关的证明材料(可选)。

三、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推荐意见

 

2023年四川省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截止时间

文化和旅游部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以邮戳或快递发出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023年四川省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后的考核与评估

一、技术创新中心应于每年3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由依托单位组织考核,工作报告及考核结果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部。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技术创新中心本年度工作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考虑,并提供必要的数据和相关材料。

二、文化和旅游部对技术创新中心定期开展评估,一般以3年为一个周期,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对于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技术创新中心给予通报表扬,对于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技术创新中心经申请可给予1年整改期。

三、文化和旅游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技术创新中心组织开展不定期检查。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技术创新中心资格:

(一)不接受文化和旅游部的管理;

(二)不参加评估,或评估不合格且整改后复评仍不合格。

(三)依托单位要求撤销技术创新中心;

(四)依托单位被依法终止;

(五)因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六)其他文化和旅游部认为应该撤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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